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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永川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2.4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3857.55公顷(807863.25亩)。其中,水田31322.58公顷(469838.70亩),占58.16%;旱地22534.97公顷(338024.55亩),占41.84%。镇街耕地面积较大的是朱沱镇、来苏镇、仙龙镇、三教镇、何埂镇。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456.93公顷(66853.95亩),占8.2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214.10公顷(288211.50亩),占35.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628.98公顷(369434.70亩),占45.7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496.48公顷(67447.20亩),占8.3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61.06公顷(15915.90亩),占1.97%。

  (二)园地14232.73公顷(213490.95亩)。其中,果园7110.57公顷(106658.55亩),占49.96%;茶园1368.52公顷(20527.80亩),占9.62%;其他园地5753.64公顷(86304.60亩),占40.43%。园地主要分布在吉安镇、大安街道、三教镇、金龙镇、陈食街道。

  (三)林地41757.77公顷(626366.55亩)。其中,乔木林地25117.72公顷(376765.80亩),占60.15%;竹林地11424.81公顷(171372.15亩),占27.36%;灌木林地4194公顷(62910亩),占10.04%;其他林地1021.24公顷(15318.60亩),占2.45%。林地主要分布在茶山竹海街道、三教镇。

  (四)草地116.73公顷(1750.95亩)。

  (五)湿地110.77公顷(1661.5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内陆滩涂110.77公顷(1661.55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长江沿岸。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089.47公顷(391342.05亩)。其中,城市用地4647.01公顷(69705.15亩),占17.81%;建制镇用地2090.20公顷(31353亩),占8.01%;村庄用地18459.38公顷(276890.70亩),占70.75%;采矿用地766.69公顷(11500.35亩),占2.9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6.19公顷(1892.85亩),占0.48%。

  (七)交通运输用地4772.38公顷(71585.70亩)。其中,铁路用地226.63公顷(3399.45亩),占4.75%;轨道交通用地0.00公顷(0.00亩),占0.00%;公路用地2202.06公顷(33030.90亩),占46.14%;农村道路2264.61公顷(33969.15亩),占47.45%;机场用地67.46公顷(1011.90亩),占1.41%;港口码头用地9.93公顷(148.95亩),占0.21%;管道运输用地1.69公顷(25.35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605.99公顷(144089.85亩)。其中,河流水面2080.36公顷(31205.40亩),占21.66%;水库水面1646.97公顷(24704.55亩),占17.15%;坑塘水面5684.81公顷(85272.15亩),占59.18%;沟渠57.78公顷(866.70亩),占0.60%;水工建筑用地136.07公顷(2041.05亩),占1.4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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