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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31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实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肃南县国土利用状况,调查图斑67051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573.11公顷(41.36万亩)。其中:水浇地25927.61公顷(38.8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94.03%;旱地1645.50公顷(2.4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97%。耕地主要分布在我县明花乡,占全县耕地的70.41%。全县耕地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017.35公顷(34.5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83.4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39.78公顷(3.6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8.8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15.96公顷(2.2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6.30公顷(0.8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3.72公顷(0.0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09%

  (二)种植园用地31.10公顷(0.05万亩)。其中:果园19.98公顷(0.03万亩),占全县园地的64.24%;其他园地11.12公顷(0.02万亩),占全县园地的35.76%。园地主要分布在我县康乐镇,占全县园地的50.98%。

  (三)林地238733.39公顷(358.1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1335.99公顷(152.00万亩),占全县林地的42.45%;灌木林地136563.67公顷(204.85万亩),占全县林地的57.20%;其他林地833.73公顷(1.25万亩),占全县林地的0.35%。林地主要分布在我县康乐镇,占全县林地的23.15%。

  (四)草地1332484.15公顷(1998.7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612441.73公顷(918.66万亩),占全县草地的45.96%;人工牧草地897.71公顷(1.35万亩),占全县草地的0.07%;其他草地719144.71公顷(1078.72万亩),占全县草地的53.97%。草地主要分布在我县祁丰藏族乡,占全县草地的47.41%。

  (五)湿地150009.73公顷(225.0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44.97公顷(0.07万亩),占全县湿地的0.03%;沼泽草地119596.41公顷(179.39万亩),占全县湿地的79.73%;内陆滩涂28675.93公顷(43.01万亩),占全县湿地的19.11%;沼泽地1692.42公顷(2.54万亩),占全县湿地的1.13%。湿地主要分布在我县祁丰藏族乡,占全县湿地的49.8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24.40公顷(4.09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66.18公顷(0.25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10%;村庄用地1468.19公顷(2.20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89%;采矿用地860.65公顷(1.29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1.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9.38公顷(0.34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42%。

  (七)交通运输用地4085.40公顷(6.1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69.92公顷(0.10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1.71%;公路用地896.54公顷(1.34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21.94%;农村道路3107.18公顷(4.66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76.06%;管道运输用地11.76公顷(0.02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2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780.22公顷(49.1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481.10公顷(8.22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6.72%;湖泊水面29.00公顷(0.04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09%;水库水面862.12公顷(1.29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63%;坑塘水面47.91公顷(0.07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15%;沟渠315.45公顷(0.47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96%;水工建筑用地130.71公顷(0.20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40%;冰川及永久积雪25913.93公顷(38.87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9.0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我县祁丰藏族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0.72%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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