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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千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8月17日)

  千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

  千阳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千阳县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千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6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内容如下:

  (一)耕地19954.47公顷(299317.05亩)。其中,水浇地2247.92公顷(33718.80亩),占11.27%;旱地17706.55公顷(265598.25亩),占88.73%。张家塬镇、草碧镇、高崖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5.6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641.50公顷(114622.50亩),占全市耕地的38.2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32.37公顷(25985.55亩),占8.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26.95公顷(105404.25亩),占35.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63.90公顷(11458.50亩),占3.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89.75公顷(41846.25亩),占13.98%。

  (二)园地3367.62公顷(50514.30亩)。其中,果园2377.98公顷(35669.70亩),占70.61%;其他园地989.64公顷(14844.60亩),占29.39%。张家塬镇、水沟镇、南寨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66.61%。

  (三)林地67053.36公顷(1005800.40亩)。其中,乔木林地59656.21公顷(894843.15亩),占88.97%;竹林地0.37公顷(5.55亩),占0.0006%;灌木林地5103.71公顷(76555.65亩),占7.61%;其他林地2293.07公顷(34396.05亩),占3.42%。高崖镇、张家塬镇、草碧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1.61%。

  (四)草地992.96公顷(14894.4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636.19公顷(9542.85亩),占64.07%;其他草地356.77公顷(5351.55亩),占35.93%。城关镇、张家塬镇、草碧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6.39%。

  (五)湿地733.43公顷(11001.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2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731.25公顷(10968.75亩),占99.70%;沼泽地2.18公顷(32.70亩),占0.30%。草碧镇、城关镇、水沟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82.4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19.36公顷(54290.4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74.32公顷(10114.80亩),占18.63%;村庄用地2768.11公顷(41521.65亩),占76.48%;采矿用地91.82公顷(1377.30亩),占2.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5.11公顷(1276.65亩),占2.35%。

  (七)交通运输用地1397.84公顷(20967.60亩)。其中,铁路用地59.52公顷(892.80亩),占4.26%;公路用地581.28公顷(8719.20亩),占41.59%;农村道路754.18公顷(11312.70亩),占53.95%;管道运输用地2.86公顷(42.90亩),占0.2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88.85公顷(23832.75亩)。其中,河流水面372.29公顷(5584.35亩),占23.43%;水库水面1033.57公顷(15503.55亩),占65.05%;坑塘水面31.11公顷(466.65亩),占1.96%;沟渠19.67公顷(295.05亩),占1.24%;水工建筑用地132.21公顷(1983.15亩),占8.32%。崔家头镇、高崖镇、城关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9.84%。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千阳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加大力度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等。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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