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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率先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33.75万个,平均密度162个/平方公里,高于全市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95776.65亩(66385.11公顷)。其中,水田782205.60亩(52147.04公顷),占比78.55%;旱地213571.05 亩(14238.07 公顷),占比21.45%。另外还有33970.05亩(2264.6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8295.35亩(1219.69公顷),旱地15674.70 亩(1044.98 公顷)。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梦溪镇、盐井镇、大堰垱镇、金罗镇、火连坡镇、澧南镇、涔南镇、官垸镇、城头山镇、如东镇和小渡口镇等乡镇,占全县耕地的77.32%。全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06647.15亩(47109.81公顷),占比70.9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5449.65亩(12363.31公顷),占比18.6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2931.75亩(6195.45公顷),占比9.3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895.00 亩(593.00 公顷),占比0.9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853.10亩(123.54 公顷),占比0.19%。

  (二)园地224092.50 亩(14939.50公顷)。其中,果园198799.50亩(13253.30公顷),占比88.71%;茶园6179.55 亩(411.97 公顷),占比2.76%;其他园地19113.45亩(1274.23 公顷),占比8.53%。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梦溪镇、盐井镇、大堰垱镇、王家厂镇、金罗镇、码头铺镇、澧南镇、如东镇和复兴镇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85.42%。

  (三)林地732751.20 亩(48850.0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19088.20 (34605.88公顷),占比70.84%;竹林地6862.50 亩(457.50 公顷),占比0.94%;灌木林地25329.90 亩(1688.66 公顷),占比3.46%;其他林地181470.60 亩(12098.04公顷),占比24.76%。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梦溪镇、盐井镇、大堰垱镇、王家厂镇、金罗镇、码头铺镇、甘溪滩镇、澧南镇和火连坡镇等乡镇,占全县林地的92.21%。

  (四)草地13122.45 亩(874.83 公顷)。其中,其他草地13122.45亩(874.83公顷),占比100.00%。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王家厂镇、码头铺镇、大堰垱镇、火连坡镇和澧南镇等乡镇,占全县草地的73.84%。

  (五)湿地123373.35亩(8224.8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3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24744.60亩(1649.64公顷),占比20.06%;内陆滩涂98618.25亩(6574.55公顷),占比79.93%;沼泽地10.5亩(0.7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官垸镇、王家厂镇、梦溪镇和如东镇等乡镇,占全县湿地的84.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7342.90 亩(25822.86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59728.50 亩(3981.90 公顷),占比15.42%;村庄用地320118.60 亩(21341.24 公顷),占比82.64%;采矿用地5534.25 亩(368.95 公顷),占比1.4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61.55 亩(130.77 公顷),占比0.5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澧西街道、澧阳街道、澧浦街道、澧澹街道、小渡口镇、梦溪镇、盐井镇、大堰垱镇、码头铺镇、甘溪滩镇、火连坡镇、澧南镇、涔南镇、城头山镇、如东镇、复兴镇等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7.63%。

  (七)交通运输用地57158.10 亩(3810.54公顷)。其中,铁路用地952.20 亩(63.48公顷),占比1.67%;公路用地18746.40 亩(1249.76公顷),占比32.80%;农村道路37459.50 亩(2497.30 公顷),占比65.53%。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8.3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7678.75 亩(35845.2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74076.90 亩(4938.46 公顷),占比13.78%;湖泊水面50077.80 亩(3338.52 公顷),占比9.31%;水库水面47098.05 亩(3139.87 公顷),占比8.77%;坑塘水面265894.65 亩(17726.31 公顷),占比49.45%;沟渠71524.20 亩(4768.28 公顷),占比13.30%;水工建筑用地29007.15 亩(1933.81 公顷),占比5.39%。总体来看,小渡口镇、盐井镇、梦溪镇、大堰垱镇、王家厂镇、澧南镇、涔南镇、官垸镇、城头山镇、如东镇和复兴镇等乡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3.5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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