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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冶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我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833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7771.91公顷(71.66万亩)。其中,水田28092.59公顷(42.14万亩),占58.81%;水浇地187.65公顷(0.28万亩),占0.39%;旱地19491.67公顷(29.24万亩),占40.80%。保安镇、金牛镇、还地桥镇、陈贵镇,面积均在4000公顷以上,占全市耕地的46.94%。

  大冶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962.44公顷(35.9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0.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974.02公顷(19.46万亩),占27.1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920.26公顷(14.88万亩),占20.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60.00公顷(1.29万亩),占1.8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5.19公顷(0.09万亩),占0.13%。大冶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1575.94公顷(2.36万亩)。其中,果园600.61公顷(0.90万亩),占38.14%;茶园224.08公顷(0.34万亩),占14.41%;其他园地751.25公顷(1.12万亩),占47.45%。园地主要分布在保安镇、金山店镇、金牛镇、陈贵镇,面积均在150公顷以上,占全市园地的50.33%。

  (三)林地53270.88公顷(79.9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1771.88公顷(47.66万亩),占59.64%;竹林地3199.33公顷(4.80万亩),占6.01%;灌木林地10282.69公顷(15.42万亩),占19.30%;其他林地8016.98公顷(12.03万亩),占15.05%。林地主要分布在殷祖镇、刘仁八镇、金湖街道、灵乡镇,面积均在5000公顷以上,占全市林地的56.90%。

  (四)草地1395.39公顷(2.09万亩)。大冶市仅存在其他草地,面积1395.39公顷(2.09万亩)。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大箕铺镇、茗山乡、金湖街道,面积均在150公顷以上,占全市草地的41.77%。

  (五)湿地28.91公顷(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大冶市仅存在内陆滩涂,面积28.91公顷(0.04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保安镇、金山店镇,面积均在6公顷以上,占全市湿地的44.1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004.72公顷(36.0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446.09公顷(5.17万亩),占14.36%;建制镇用地3893.67公顷(5.84万亩),占16.22%;村庄用地13481.50公顷(20.22万亩),占56.15%;采矿用地2792.51公顷(4.19万亩),占11.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0.95公顷(0.59万亩),占1.6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罗桥街道、金山街道、金湖街道、还地桥镇,面积均在2000公顷以上,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1.23%。

  (七)交通运输用地4031.97公顷(6.0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12.94公顷(0.32万亩),占5.29%;公路用地2270.63公顷(3.41万亩),占56.36%;农村道路1546.70公顷(2.32万亩),占38.35%;港口码头用地0.21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罗家桥街道、金山街道、金湖街道、金牛镇、还地桥镇,面积均在300公顷以上,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0.2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38.09公顷(32.1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21.20公顷(1.08万亩),占3.36%;湖泊水面8198.51公顷(12.30万亩),占38.25%;水库水面1444.98公顷(2.17万亩),占6.75%;坑塘水面9755.69公顷(14.63万亩),占45.49%;沟渠1058.75公顷(1.59万亩),占4.94%;水工建筑用地258.96公顷(0.39万亩),占1.2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大冶湖高新区、保安镇,面积均在3000公顷以上,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4.9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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