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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伊川县统计局

  (2022年2月22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省、市三调办相关要求,2018年9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先后20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9338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52090.64公顷(781359.60亩)。其中,水田260.65公顷(3909.75亩),占全县耕地0.50%;水浇地10738.01公顷(161070.15亩),占全县耕地20.61%;旱地41091.98公顷(616379.70亩),占全县耕地78.8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400.25公顷(201003.75亩),占全县耕地的25.7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475.24公顷(337128.60亩),占全县耕地的43.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839.60公顷(222594.00亩),占全县耕地的28.4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09.80公顷(19647.00亩),占全县耕地的2.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5.75公顷(986.25亩),占全县耕地的0.13%。

  二、园地

  园地3180.91公顷(47713.65亩)。其中,果园1632.03公顷(24480.45亩),占51.31%;其他园地1548.88公顷(23233.20亩),占48.69%。

  三、林地

  林地16719.00公顷(250785.00亩)。其中,乔木林地9982.22公顷(149733.30亩),占59.71%;竹林地6.89公顷(103.35亩),占0.04%;灌木林地1850.77公顷(27761.55亩),占11.07%;其他林地4879.12公顷(73186.8亩),占29.18%。

  四、草地

  草地4147.74公顷(62216.1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

  湿地130.89公顷(1963.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490.39公顷(262355.8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161.91公顷(62428.65亩),占23.80%;村庄用地12374.21公顷(185613.15亩),占70.75%;采矿用地778.89公顷(11683.35亩),占4.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5.38公顷(2630.70亩),占1.00%。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056.44公顷(45846.60亩)。其中,铁路用地122.69公顷(1840.35亩),占4.01%;公路用地1437.92公顷(21568.80亩),占47.05%;农村道路1495.75公顷(22436.25亩),占48.94%;管道运输用地0.08公顷(1.20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42.96公顷(42644.40亩)。其中,河流水面982.86公顷(14742.90亩),占34.57%;水库水面352.24公顷(5283.60亩),占12.39%;坑塘水面433.62公顷(6504.30亩),占15.25%;沟渠496.55公顷(7448.25亩),占17.47%;水工建筑用地577.69公顷(8665.35亩),占20.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治理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开展批而未供用地专项清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三未土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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