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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河池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计105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1663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

  耕地37622.55公顷(564338.25亩)。其中,水田17518.75公顷(262781.25亩),占全县耕地的46.56%;水浇地19.11公顷(286.65亩),占全县耕地的0.05%;旱地20084.69公顷(301270.35亩),占全县耕地的53.38%。东门镇、龙岸镇、四把镇、小长安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耕地的71.43%。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954.98公顷(254324.70亩),占全县耕地的45.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526.16公顷(172892.40亩),占全县耕地的30.6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985.82公顷(104787.30亩),占全县耕地的18.5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44.02公顷(29160.30亩),占全县耕地的5.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1.57公顷(3173.55亩),占全县耕地的0.56%。

  二、园地面积

  园地9623.32公顷(144349.80亩)。其中,果园7041.01公顷(105615.15亩),占全县园地的73.17%;茶园24.43公顷(366.45亩),占全县园地的0.25%;其他园地2557.88公顷(38368.20亩),占全县园地的26.58%。东门镇、龙岸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40.96%。

  三、林地面积

  林地200209.06公顷(3003135.90亩)。其中,乔木林地114112.80公顷(1711692.00亩),占全县林地的57.00%;竹林地4366.56公顷(65498.40亩),占全县林地的2.18%;灌木林地66506.93公顷(997603.95亩),占全县林地的33.22%;其他林地15222.77公顷(228341.55亩),占全县林地的7.60%。东门镇、龙岸镇、四把镇、宝坛乡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9.97%。

  四、草地面积

  草地917.13公顷(13756.9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面积917.13公顷(13756.95亩)。草地主要分布在东门镇、四把镇、小长安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4.76%。

  五、湿地面积

  湿地324.28公顷(4864.2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只涉及其中一个二级地类,均为内陆滩涂,面积324.28公顷(4864.20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龙岸镇、黄金镇、宝坛乡、纳翁乡、乔善乡等5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87.4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580.92公顷(98713.8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78.67公顷(13180.0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3.35%;村庄用地5018.38公顷(75275.7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6.26%;采矿用地468.89公顷(7033.3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4.98公顷(3224.7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27%。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3089.76公顷(46346.40亩)。其中,铁路用地89.47公顷(1342.0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2.90%;公路用地1245.79公顷(18686.8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0.32%;农村道路1754.44公顷(26316.6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6.78%;港口码头用地0.06公顷(0.9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44.11公顷(75661.65亩)。其中,河流水面2213.13公顷(33196.9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3.88%;水库水面736.20公顷(11043.0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4.60%;坑塘水面1005.28公顷(15079.2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9.93%;沟渠1023.76公顷(15356.4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0.30%;水工建筑用地65.74公顷(986.1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3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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