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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绍兴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绍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3年,汇集了78.6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23136.88公顷(184.71万亩)。其中,水田95073.65公顷(142.61万亩),占77.21%;旱地28063.23公顷(42.09万亩),占22.79%。全市范围内耕地集中分布于北部平原与三大盆地地区。全市耕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诸暨市、上虞区、嵊州市,占全市耕地的70.5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3472.41公顷(110.21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59.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128.83公顷(25.69万亩),占13.9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276.44公顷(30.41万亩),占16.4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139.78公顷(15.21万亩),占8.2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19.42公顷(3.18万亩),占1.72%。

  (二)园地96349.09公顷(144.52万亩)。其中,果园25274.82公顷(37.91万亩),占26.23%;茶园30761.36公顷(46.14万亩),占31.93%;其他园地40312.91公顷(60.47万亩),占41.84%。全市园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嵊州市、新昌县、上虞区,占全市园地的72.78%。

  (三)林地392417.43公顷(588.6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76968.68公顷(415.45万亩),占70.58%;竹林地87298.11公顷(130.95万亩),占22.25%;灌木林地14383.33公顷(21.57万亩),占3.66%;其他林地13767.31公顷(20.65万亩),占3.51%。全市林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占全市林地的73.19%。

  (四)草地4519.49公顷(6.78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全市草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上虞区、柯桥区、诸暨市,占全市草地的79.45%。

  (五)湿地455.37公顷(0.6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湿地绝大部分为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454.50公顷(0.68万亩),占99.81%;另有灌丛沼泽0.87公顷,占0.19%。全市湿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诸暨市、上虞区、柯桥区,占全市湿地的93.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4525.86公顷(156.7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3271.34公顷(34.91万亩),占22.26%;建制镇用地24572.06公顷(36.86万亩),占23.51%;村庄用地54105.36公顷(81.16万亩),占51.76%;采矿用地1413.71公顷(2.12万亩),占1.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63.39公顷(1.75万亩),占1.12%。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诸暨市、柯桥区、上虞区,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4.81%。

  (七)交通运输用地22538.01公顷(33.8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057.13公顷(1.59万亩),占4.69%;轨道交通用地40.32公顷(0.06万亩),占0.18%;公路用地13465.21公顷(20.20万亩),占59.74%;农村道路7885.85公顷(11.83万亩),占34.99%;港口码头用地74.07公顷(0.11万亩),占0.33%;管道运输用地15.43公顷(0.02万亩),占0.07%。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前三位的区、县(市)为诸暨市、上虞区、嵊州市,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4.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098.71公顷(112.6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5922.46公顷(53.88万亩),占47.83%;湖泊水面1201.07公顷(1.80万亩),占1.60%;水库水面7827.42公顷(11.74万亩),占10.42%;坑塘水面24951.31公顷(37.43万亩),占33.23%;沟渠1934.67公顷(2.90万亩),占2.58%;水工建筑用地3261.78公顷(4.89万亩),占4.34%。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前三位的区、县(市)为上虞区、诸暨市、柯桥区,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2.8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我市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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