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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济南市章丘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17日)

  济南市章丘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

  济南市章丘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济南市章丘区作为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先行先试县(区),在2018年5月率先开展工作,历时3年,300余个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6357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章丘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644.05公顷(924660.75亩)。其中,水田345.18公顷(5177.70亩),占0.56%;水浇地44301.23公顷(664518.45亩),占71.87%;旱地16997.64公顷(254964.60亩),占27.57%。80%的耕地分布在经十路以北。刁镇街道、高官寨街道、黄河街道和龙山街道4个街道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4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1694.05公顷(775410.75亩),占全区耕地的83.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340.42公顷(65106.30亩),占7.0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95.33公顷(64429.95亩),占6.9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60.99公顷(17414.85亩),占1.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3.26公顷(2298.9亩),占0.25%。

  (二)园地14271.99公顷(214079.85亩)。其中,果园7281.46公顷(109221.90亩),占51.02%;茶园3.15公顷(47.25亩),占0.02%;其他园地6987.38公顷(104810.70亩),占48.96%。园地主要分布在经十路以南地区,垛庄镇、官庄街道、文祖街道和曹范街道4个镇街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77.84%。

  (三)林地38714.48公顷(580717.20亩)。其中,乔木林地14924.25公顷(223863.75亩),占全区林地的38.55%;灌木林地5198.27公顷(77974.05亩),占13.43%;其他林地18591.96公顷(278879.40亩),占48.02%。垛庄镇、官庄街道、文祖街道、普集街道和曹范街道5个镇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53.15%。

  (四)草地7953.11公顷(119296.69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垛庄镇、官庄街道、文祖街道和曹范街道4个镇街,占全区草地的70.61%。

  (五)湿地22.87公顷(345.05亩)。 “三调”首次开展湿地调查,我区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黄河、小清河等水域附近。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666.18公顷(459992.70亩)。其中,城市用地5128.74公顷(76931.10亩),占16.72%;建制镇用地2898.76公顷(43481.40亩),占9.45%;村庄用地20806.73公顷(312100.95亩),占67.85%;采矿用地1447.88公顷(21718.20亩),占4.7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4.07公顷(5761.05亩),占1.25%。

  (七)交通运输用地5241.24公顷(78618.60亩)。其中,铁路用地367.69公顷(5515.35亩),占7.02%;公路用地2369.20公顷(35538亩),占45.20%;农村道路2337公顷(35055亩),占44.59%;机场用地167.35公顷(2510.25亩),占3.1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35.74公顷(129536.10亩)。其中,河流水面2560.15公顷(38402.25亩),占29.65%;湖泊水面1560.96公顷(23414.4亩),占18.08%;水库水面832.81公顷(12492.15亩),占9.64%;坑塘水面917.46公顷(13761.90亩),占10.62%;沟渠1751.39公顷(26270.85亩),占20.28%;水工建筑用地1012.97公顷(15194.55亩),占11.73%。白云湖街道、高官寨街道、黄河街道3个街道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0.0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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