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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13日)

  启东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启东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9月以来,我市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历时3年,3家调查单位、100余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全市36.29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南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6413.13公顷(84.62万亩)。其中水田892.17公顷(1.34万亩),占1.58%;水浇地55459.03公顷(83.19万亩),占98.31%;旱地61.93公顷(0.09万亩),占0.11%。

  (二)园地1775.40公顷(2.66万亩)。其中果园246.86公顷(0.37万亩),占13.90%;其他园地1528.54公顷(2.29万亩),占86.10%。

  (三)林地6853.63公顷(10.2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82.41公顷(1.02万亩),占9.96%;竹林地73.21公顷(0.11万亩),占1.07%;其他林地6098.01公顷(9.15万亩),占88.97%。

  (四)草地1286.42公顷(1.93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286.42公顷(1.93万亩),占100%。

  (五)湿地17485.30公顷(26.2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沿海滩涂17377.83公顷(26.07万亩),占99.39%;内陆滩涂107.47公顷(0.16万亩),占0.6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969.15公顷(47.95万亩)。其中城市3039.72公顷(4.56万亩),占9.51%;建制镇4052.41公顷(6.08万亩),占12.68%;村庄24554.49公顷(36.83万亩),占76.81%;采矿用地36.49公顷(0.05万亩),占0.1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6.04公顷(0.43万亩),占0.89%。

  (七)交通运输用地4716.49公顷(7.0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38.77公顷(0.21万亩),占2.94%;公路用地3107.32公顷(4.66万亩),占65.88%;农村道路1364.12公顷(2.05万亩),占28.92%;机场用地2.70公顷(0.004万亩),占0.06%;港口码头用地103.33公顷(0.15万亩),占2.19%;管道运输用地0.25公顷(0.0004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543.62公顷(65.3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0111.98公顷(30.17万亩),占46.19%;坑塘水面8134.58公顷(12.20万亩),占18.68%;沟渠14094.85公顷(21.14万亩),占32.37%;水工建筑用地1202.21公顷(1.80万亩),占2.7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客观真实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以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严谨规范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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