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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9月以来,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全区15927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南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371.16公顷(50567.4亩)。其中,水田2804.5公顷(42067.5亩),占83.19%;水浇地543.46公顷(8151.9亩),占16.12%;旱地23.2公顷(348亩),占0.69%。

  (二)园地698.69公顷(10480.35亩)。其中,果园30.66公顷(459.9亩),占4.39%;其他园地668.03公顷(10020.45亩),占95.61%。

  (三)林地1231.15公顷(18467.25亩)。其中,乔木林地0.69万公顷(10.35亩),占0.06%;竹林地11.73公顷(175.95亩),占0.95%;其他林地1218.73公顷(18280.95亩),占98.99%。

  (四)草地559.33公顷(8389.95亩)。其中,其他草地559.33公顷(8389.95亩),占100%。

  (五)湿地25.54公顷(383.1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5.54公顷(383.1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54.44公顷(140316.6亩)。其中,城市4068.56公顷(61028.4亩),占43.49%;建制镇4317.91公顷(64768.65亩),占46.16%;村庄943.51公顷(14152.65亩),占10.09%;采矿用地及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46公顷(366.9亩),占0.26%。

  (七)交通运输用地1417.63公顷(21264.45亩)。其中,铁路用地6.68公顷(100.2亩),占0.47%;公路用地1143.47公顷(17152.05亩),占80.66%;农村道路76.65公顷(1149.75亩),占5.41%;港口码头用地155.71公顷(2335.65亩),占10.98%;轨道交通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35.12公顷(526.8亩),占2.4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82.08公顷(149731.2亩)。其中,河流水面8914.38公顷(133715.7亩),占89.30%;坑塘水面522.89公顷(7843.35亩),占5.24%;沟渠412.71公顷(6190.65亩),占4.14%;水工建筑用地132.1公顷(1981.5亩),占1.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以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严谨规范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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