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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方案(2023—2025年)

  (八)健全商贸流通网络。谋划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综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和快递物流分拨中心,设立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优化整合城乡分销配送网点,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改善农贸市场交易棚厅等经营条件,鼓励县城为农牧民提供公益性农产品交易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

  (九)推动消费提档升级。规划建设消费集聚区、体验中心和城郊大仓,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潮流夜市、民生早市、城乡集市等消费场景。鼓励支持“老字号”传承保护、创新发展。促进县城消费业态升级,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业态,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发展。优化剧院影院、美术馆、音乐厅等文化场馆布局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文旅广电局)

  (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统筹发挥企业、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作用,开展县城职业技能培训场地和设备共建共享试点、重点制造业产训融合试点。强化农牧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开展“互联网+培训”,扩大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覆盖面。强化县域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支持县城集中建设覆盖全域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鼓励农牧民返乡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

  四、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

  (十一)完善市政交通设施。加快“城市快速路”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不断畅通道路微循环。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支持有条件县城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推进主要公共建筑、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停车信息平台,解决人流密集区停车难问题。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支持有需求县城建设充电桩。加强公路客运站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客运站“运游”功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综合效能。完善公共交通场站布局,优化公交站点布设。(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广电局)

  (十二)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加快补齐城区道路与外界路网联通短板,提高通行便利度。提高县城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水平,扩大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覆盖面。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开展干线公路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支持县城开通与周边城市的城际公交,开展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城管执法局)

  (十三)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普查排水管网设施,建立城市排水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改造排水管网及泵站、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和道路边沟,确保与管网排水能力相匹配。充分利用天然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提升水源涵养和调蓄能力。因地制宜建设透水铺装,提高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海绵城市技术标准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定,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工程,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水务局、林草局)

  (十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采取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高建筑抗灾能力,开展重要建筑、老旧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补齐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短板。完善县城生命通道系统,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地、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类建设县城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加强区域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委、消防救援支队)

  (十五)有序推进老化管网改造。开展老旧管网改造普查,适度超前建设新管网。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对城区住宅小区、人口密集地区燃气管道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积极推进老化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到2025年完成建设年限15年以上供热管网改造。大力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进天然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5年县城集中供暖比例达到96%以上。以提高县城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为重点,升级改造配电网络。推动必要路面电网及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实施“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公共供水保障,提高水质监管能力,有序推进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厂及老旧破损供水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发改委,包头供电公司)

  (十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150户。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供排水、供气、供热、强弱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推进相邻片区联动改造,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推进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统筹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359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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