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运用好信息创新稽核方法。依托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省社保系统等数据共享,实现部门间、系统内信息动态比对,业务实时稽核;同时,借助系统随机抽取、推送,检查结果进系统,实现内控稽核数据留痕、记录可查、结果可溯,推动稽核阳光化。
专栏1.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重大支撑
1.全民参保计划。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全面、持续参保。
2.创新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管理机制。针对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下新业态就业群体规模的快速扩大,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特点,不断完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社保经办质量和水平,满足他们办理社保业务的各种诉求,吸引和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
3.完善提升社保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构建社会保险核心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通过基于大数据的“人社智能监管平台”,积极推进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转变,构建基金智能监管新模式。
(四)建设服务更优的社会保险体系
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险领域“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开展业务“码上办”“一件事”等服务机制;同时,要与大数据中心对接,探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社、民政等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自动比对,避免人工审核出现的纰漏。
1.推行“更快更便”的服务模式。要以“社保码”为社保身份证,将“社保码”与政务网、业务经办系统关联,实现业务扫码办、进度实时反馈、群众在线监督;同时,协同市局构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联事项“一件事”应用,建设“浙里办”绍兴平台智慧社保专区,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功能整合,实现个性分析、智享服务,打造老百姓的“贴身社保管家”;此外,要继续推动服务前移,切实提高窗口有效经办率,深化社银合作,优化办事群众的服务体验。
2.打造“更准更活”的数字平台。与大数据中心对接,推动人社、民政、残联、卫健、公安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业务数据的自动比对,避免人工审核出现的纰漏;同时,依托区、镇、村三级平台,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险领域“大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全区养老、工伤、失业就业形势,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援助。
3.建设“更红更专”的服务窗口。利用“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切实提升社会保险领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同时,建设好“党员先锋”红色服务窗口、巾帼文明岗,在服务用语、礼仪规范、业务质量、工作效率上做出表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榜样示范作用,优化群众在窗口的办事体验。
专栏2.社会保险服务提升重大支撑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升级“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优化“窗口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保险服务“快一点更快一点、便一点更便一点”。
2.“智慧人社”系统提升项目。根据服务对象新需求、业务发展新需要、信息化技术新发展,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智慧社保”系统持续优化升级,实现全业务经办、全系统融合,不断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和服务效能。
3.社会保险队伍知识更新工程。系统化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培训学习,打造学习型社会保险工作者,搭建新理念、新理论、新政策、新技能展示、竞赛平台,打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与时代新发展、人民新要求相匹配的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核心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确保规划衔接有序、落实有度。同时,要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积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规划对接和工作衔接,为我区建设融杭接沪的排头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贡献力量。
(二)强化调查研究。要立足社会保险事业的重点任务、群众对社会保险发展的新需求、新期待,坚持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专家与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加强对事业中长期重大问题的预测与研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积极挖掘大数据资源,切实提高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稳妥落实人力社保重大政策、重大举措。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宣传动员,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加强各业务领域、横向各部门、上级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并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切实强化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促进全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