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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四节 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一、加大适老服务

  推进基层设施适老化改造,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扩大养老设施配套用地供给,为社会资金进入留足空间。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社会专业组织机构、海外华侨的力量,优化养老服务质量。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

  进一步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推进城市嵌入式家园(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三级三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推动亭江康养等项目落地,探索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群众养老需求。推广长者食堂模式,建立完善老年人助餐体系,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争取到2025年城乡居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

  三、实现医养深度融合

  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创办集养老与康复或医疗功能一体的复合型营利性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合作兴办康养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民营医疗卫生资源参与养老服务,支持民营医院利用闲置床位从事养老服务。争取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50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0%。

  第八章 推动文化繁荣 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加强闽都文化、船政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高文化马尾建设水平。

  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

  一、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共生、协调发展。加强马尾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深入挖掘船政文化,推进海丝史迹点罗星塔、迥龙桥及邢港码头(闽安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省级文保单位、重点涉台文物的保护修复。高水平办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实施中国福州古厝与海丝文化保护提升工程,推进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修缮、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创新传统节日形式和载体,推动传统节日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爱国爱乡的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

  二、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扶持创作更多传播当代价值、振奋民族精神、体现船政特色,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精品力作。大力振兴和繁荣以闽剧、评话、伬唱为代表的地方戏曲。推进地方戏曲文化资源的挖掘研究、系统梳理、抢救保护及运用展示,加大对传统节庆和手工技艺等濒危项目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利用。

  三、提升对外文化传播能力

  借助数字技术等新技术手段,提升船政文化、闽安历史文化名村等传统文化和文物的沉浸式体验。综合运用VR、AR等虚拟现实技术,推出独具特色的文化产品。借助“5·18”和“数字峰会”、海峡两岸文博会等平台,利用媒体、博览会、研讨会、网络等宣传推介马尾历史文化。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提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2025年,力争建成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立“文化马尾”活动品牌,以区文化馆、有线电视台、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等文化空间为阵地,形成贯穿全年、覆盖全区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建立文化志愿者选拔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制度,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坚持文化惠民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增强文化事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资助、项目运营等形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传承乡土文化人才。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创建福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打造船政文化和琅岐国际生态旅游岛两张名片,全面推进船政文化5A级景区品牌创建,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新业态,完善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乡村旅游精品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目标,推动形成智慧文旅、休闲文旅、特色文旅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一、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将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工作生活全过程,实现从社会共识向公民自觉的转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宣传教育。发扬“好人文化”,推动道德典型引领带动,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完善志愿者服务积分激励机制。发挥法治对文明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实施。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全民的科学素质。

  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文明的新期盼。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持续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以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家庭创建,拓宽文明创建覆盖面,推进家庭教育和家风弘扬。推进文明校园创建,突出师德师风、学生文明素养、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爱国卫生运动、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扩大文明创建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第九章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增强绿色发展能力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巩固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高质量生态系统,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力争各项指标保持全市前列。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基于主体功能定位的国土开发利用差别化准入制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严格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制度,落实“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目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准入关。

  二、实施环境治理责任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考核。通过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企业污染预防、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三、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

  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机制,实行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资源环境节约等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生态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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