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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双辽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二)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精华保护与研究利用,挖掘整理区域内中医药典籍文献,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强全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中医药传统知识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与联合攻关,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开展中药新药研发。强化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科学规划管理中医药科研项目,系统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加强全市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发挥名老中医工作室作用,做好师带徒工作,培养一批优秀学员。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方面考核。加强中药质量保障,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基本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项目,促进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专栏6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

  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市中医医院申报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充分体现我市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中医医院特色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特色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优化功能布局,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市中医医院中药院内制剂开发应用,以名科、名医、名药带动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特色。

  八、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一)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中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加强对社会办医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促进规范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培育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促进健康与养老融合,推动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发挥全市中医药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开发集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促进健康与互联网融合,持续推动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快速健康发展,丰富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促进健康与食品融合,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三)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优化医药健康产业布局,加强医药健康领域技术创新,提升我市医药健康产业核心竞争力。以“产业延伸、产业提升、产业扩张”为发展方向,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加快壮大医药健康产业规模。培育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两个高成长性行业,抓住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承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促进一般原料药向新型化学合成药转变,培育出具有双辽特色的中成药、化学药、原料药、医疗器械等基础产业,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医药化工产业体系。

  九、完善支撑体系建设,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

  (一)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到2025年计划引进专业人才26人,不断充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切实发挥医疗专业人才作用,推动我市医疗水平提升;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有空余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所需岗位人才,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梯队断档的问题。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不断提高专科医生队伍服务质量。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入卫生健康人才。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支持二级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开办诊所。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卫联发〔2021〕2号),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发展体系、培养机制、政策保障,促进公共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疾病防控救治水平。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试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二)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强重症、感染、呼吸、麻醉、影像、病理、检验检测等学科建设,推动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和推广、人才培养、关键设备配置,以高水平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引领技术进步。做好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衔接,促进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出。聚焦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鼓励卫生健康系统科研人员强化科技研究能力提升。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严格履行属地化监管职责,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能力,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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