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3.保障儿童生命安全与健康,加强新生儿科规范化管理。
——2025年,新生儿死亡率降至3‰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4.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5.2‰以下。2030年,新生儿死亡率降至2.3‰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3.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4‰以下。
——地区和城乡的儿童死亡率差距逐步缩小。
——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4.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2%以上。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区为单位保持在98%以上。
——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5.儿童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7%和4.5%以下。
——儿童超重率和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2025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30年达到92%以上。
——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
——儿童常见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提升。
——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降低。
——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以上。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均达到95%以上。
7.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 适龄儿童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率不断提高,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健全儿童健康保障制度机制。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政策,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建立落实覆盖全区、较为完善的紧急儿童医学救助网络。加强儿童医学人力资源建设,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儿童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专业技能。加强儿童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完善儿童健康筹资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形成多元筹资格局。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建设国内一流的儿童健康科技创新体系。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构建完善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县级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完善以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能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普及,整合开展并免费提供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推动围产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实施产前筛查和诊断技术,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增强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及新生儿死亡。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区至少设有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5.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完善家庭、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和媒体协同的儿童健康教育网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并发挥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6.提高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提高婴幼儿照护的可及性。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2%以上。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