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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2月15日)

  各位代表,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政府系统将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坚持立德从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把“两个确立”的高度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方面、全环节、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贵阳市和清镇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政治三力”,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绩诠释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维护制度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各项政策更符合清镇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坚决防止行政权力“任性”“妄为”,始终亮出法治政府的鲜明底色。坚持高效善政。躬身入局、拼搏实干、奔跑在前,持续深入向“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顽疾及不想干事、不敢担当、不接地气、不讲规矩、不知敬畏“五不”突出问题亮剑宣战,大力弘扬“勇挑重担、一往无前”的新时代“挑夫”精神,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体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良心干事创业,始终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在接续奋斗、不懈奋斗、团结奋斗中绘就新时代“强省会”实践创新区的美好蓝图。坚持从严治政。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严肃整治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预算绩效约束,严控“三公”经费,把有限财力更高效地运用在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各位代表!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唯有弄潮儿勇立潮头;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唯有奋斗者芳华永恒。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将市第七次党代会擘画的蓝图变成富民强市的生动实践,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清镇新篇章!

  名词解释

  1.“一百两千三区”:即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以生态循环铝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以商贸物流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产教融合三大实践创新区。

  2.“三个转变”:即经济社会发展从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向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转变、从投资拉动为主向需求协同拉动转变、从政府主导为主向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共同作用转变。

  3.“一主一特”产业体系:即围绕经开区打造以铝及铝加工为主导、新型建材为特色的产业体系。

  4.“15分钟生活圈”:即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让居民在以家为中心的15分钟步行可达范围内,享有较为完善的养老、医疗、教育、商业、交通、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5.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是推动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形成的创新表现,是新时代特色背景下现代绿色新技术与社会、环境、人文等多种因素下的有机结合。

  6.城市通勤高峰交通拥堵指数:即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内,实际行程时间与畅通行程时间的比值,可一定程度反映城市整体交通拥堵状况。

  7.“防贫保”:即贵阳贵安自2020年11月1日起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扶贫标准的边缘户实施的试点工作。“防贫保”的保障范围包括因病、因灾及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等责任、因学返贫致贫等情况。

  8.脱贫攻坚“3+1”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以及饮水安全。

  9.“两山”理论: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

  10.“五大攻坚战”:即蓝天、碧水、净土、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攻坚战。

  11.“双控”制度: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制度。

  12.“双碳”战略:即碳达峰、碳中和。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13.群众“三感”: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控辍保学:即控制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15.“两个确立”:即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16.“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7.“三公”经费:即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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