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7. 双培育、双服务:“双培育”指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工业重点项目;“双服务”指服务工业企业和服务工业项目。
38. 千企改造:指对1000户以上规模以上传统产业企业实施改造升级。
39. 非农化:指耕地被用于农业生产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改变了耕地农业用途。
40. 非粮化:指将未按“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使用优先序种植其他农作物。
41. 粮油提升六大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单产提升、油料产能提升、粮油生产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提升、种子种苗提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
42. “国储林+N”工程:指实施国储林项目时发展“林+药”“林+菜”“林+禽”“林+蜂”“林+菌““林+旅”等产业。
43. 十不折腾:指不因规划随意调整折腾企业;不因环保、安全等问题整改加码折腾企业;不因失信违约、反复谈判折腾企业;不因随意执法检查折腾企业;不因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不因交付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折腾企业;不因换届、机构职能以及相关责任人调整为由折腾企业;不因融资附加条件、搭售产品折腾企业;不因红顶中介介入折腾企业;不因拖欠或变相延期支付账款折腾企业。
44. “3+1”保障:“3”指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1”指饮水安全保障。
45. 多规合一: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46. 五场战役:指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战役。
47. 三线一单:“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一单”指环境准入清单。
48. “五长”联席制度:指由市长(副市长)、法院院长(或监委主任)、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通过开展约谈、联合监管、联动执法等工作,促进责任主体依法履行职责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追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体法律责任。
49. 河长制: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50. “四乱”整治:指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51. 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52. 六个严禁:指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53. 碳达峰十大行动:“碳达峰”指某一时刻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回落;“十大行动”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54. “八个一批”和“新十条”债务管理:“八个一批”指整改处置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化解一批;债务重组转化为企业债务处置一批;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化解一批;处置盘活资产化解一批;国有企业通过经营收入偿还化解一批;压减建设规模、缓停建项目化解一批;破产重整或清算处置一批;调整优化项目用途化解一批。“新十条”指依法依规撤销违规担保,将隐性债务依法依规转化为企业债务;加强资本运营,将政府隐性债务转化为企业债务;压减一定比例预算支出,安排预算资金化解债务;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将隐性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全面清理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利用项目收益化解债务;通过盘活土地等存量资产,集聚资金化解债务;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将隐性债务转化为企业债务;通过引入第三方投资者收购股权、债转股等方式化解债务;加强审计核查,依法依规核减债务;缓释风险。
55.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指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6. 四方责任:指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7. 多中心合一:指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等整合到综治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