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成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迁建。(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10.建成各级绿道800公里,其中含“回家的路”社区绿道1000条、乡村绿道300公里。新增天府绿道体育新空间200处。(牵头单位:市公园城市局)
11.建设环城生态公园主题特色园2个、川西林盘10个。完成街道行道树提质增量390条,完成二环路、三环路全线景观提升。(牵头单位:市公园城市局)
12.充分挖掘、释放城市剩余空间潜能,打造“金角银边”示范场景200个。(牵头单位:市公园城市局)
13.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万亩。(牵头单位: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
14.完成水美乡村创建30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1座、市政排水管网重大病害治理3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15.开发出版“成都市生态环境教育系列读本(小学版)”,并免费向全市在校小学生发放,覆盖面不少于10万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加强工地扬尘科学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建设工地全覆盖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运用智慧工地平台,实现工地全覆盖检查、全天候监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7.加强人工增雨,治理大气污染。(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三、就业创业
18.新增城镇就业23万人、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7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9.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7.3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0.实现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万人,劳务品牌培训5000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45万人,其中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250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知识更新培训2000人,种植业、养殖业、农机等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园(孵化基地)10个;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7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800人次。(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23.依托重大展会活动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临时就业岗位5000个。(牵头单位:市博览局)
四、扶贫解困
24.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率达10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5.建成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6.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27.为60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共6000户。(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8.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实现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全市共新增常规和特种消防车辆43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9.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医疗和助学救助,实现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30.为环卫工人免费健康体检1万名。(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城管委)
31.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2.打造市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镇(街道)15个、建设慈善示范村(社区)4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3.免费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救尽救,社区管理率达85%。(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五、教育助学
34.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0所,增加学位8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5.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60所,新增普高学位不少于500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6.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7.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学生给予助学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8.对公办中职学校成都籍学生及非成都籍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给予住宿费补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9.完成教学场室光环境改造3.5万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0.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低于1课时,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配备率100%,专职教师配备率不低于55%,兼职教师配备率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1.新增备案托育机构80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42.开展青少年素质拓展类公益活动150场,参与量不低于5000人次。(牵头单位:团市委)
六、医疗养老
43.完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救中心和感染科项目、市第五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配套工程。开工建设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综合楼、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44.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建设县(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20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