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扭住关键促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成立大数据管理机构,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投入运行,社保转移、医保备案等33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或省内通办,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压缩至23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实现“即来即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完成,重组成立了惠民城投集团,信源担保公司、农投公司分别荣获市长金融奖和全市五一劳动奖。细化出台6个方面38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顶格落实助企纾困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大幅下调农业用水价格,累计为市场主体减税1.4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3.8亿元,新增各类市场主体964户,完成“个转企”30户,培育“四上企业”10户。放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效应,192户企业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5亿元,贷款利率下降至5.5%以内。大力实施“强科技”行动和科技企业“三倍增”计划,培育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2户,新注册商标40件,申报专利29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通过省级验收。
(三)持之以恒抓治理,生态质量持续改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塬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崇信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集中开展空气质量提升、地下水专项整治、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扎实整改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新柏煤矿环保工程、新安煤矿矿井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全面完成,空气优良天数占比达91%,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汭河水源涵养等生态治理项目44项,完成造林绿化2.2万亩,建设景观廊道190公里,林草、森林覆盖率分别达53.85%和46.64%,汭河县城段被列为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示范段。深入落实“双碳”战略,实现碳排放权交易收入1877万元,生态环保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四)尽心竭力增福祉,民生保障更有温度。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平价煤配售、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等27件省市县为民实事全部兑现,有力化解“登记难”问题,总体转移登记率达99.2%,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80.3%。深入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稳就业政策措施,木林农民创业孵化园建成运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00多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91个,城镇新增就业1918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龙泉学校完成主体工程,农村中小学温暖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和厕所改造项目全面建成,第四、第五幼儿园和县一中图书科技楼投入使用,新增校舍9340平方米、学位540个。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并网运行,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成投用,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升。实施龙泉二路健身步道、体育场维修改造等文化体育项目7项,弦子腔《三千年的古槐》亮相“中国旅游日”甘肃分会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低保提标政策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836万元。新建“长者食堂”7所,老年养护院被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鱼堡子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坚守底线防风险,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76.8%的监测对象消除致返贫风险,顺利通过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整治撂荒地242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粮食产量稳定在6万吨以上。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和不良资产化险,稳妥处置企业破产遗留问题,金融债务风险整体可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等领域专项整治,有效应对暴雨、大雪、霜冻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保持命案零发案,打击电信诈骗取得重要成果,市域社会治理“三大中心”挂牌运行,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三项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成投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双拥工作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党的建设统领政府各项工作,坚持“抓工作首先抓党建、抓党建关键抓班子,抓落实首先抓干部、抓干部关键抓作风”总抓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民主集中制、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召开政府党组会、常务会28次,审议决定重大事项80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力配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0件、政协委员提案32件,办结率分别达98.3%和93.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粮食购销、供销社系统、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政府系统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全力支持在崇单位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统计、档案、气象、地震、外事、史志、红十字、机关事务、公积金管理等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效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勠力同心、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向省市在崇单位和驻地企业,向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向关心支持崇信改革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特别向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各级干部和医护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