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主导产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
8.碳达峰:指二氧化碳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后逐步降低。
9.碳中和: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零排放”。
10.“1+N”编制:“1”是顶层设计指导意见,将在双碳目标“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N”是各行业、各领域分别的政策措施,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
11.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指《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政策,包括:实行落户“零门槛”促进就业、激励劳动者稳定就业、实施安居工程保障就业、扶优做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就业、调动各类市场要素保障用工、深化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实行在肇顶岗(跟岗)实习奖励、激励毕业生留肇就业、鼓励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营造良好企业用工氛围。
12.“一委两会五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一委”是星湖社区党委。“两会”,一是社区党员联合会,吸纳所有生活居住在星湖社区的党员入会;二是成立星湖社区志愿者协会,整合活动在辖区的各类志愿队伍。“五主体”是城乡融合以社区居民和青莲村村民为主体、星湖商圈以星湖国际广场为主体、银发服务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长者公园)等为主体、平安智慧以湖滨派出所为主体、和美星湖以星湖管理局为主体。“一委两会五主体”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是针对星湖社区社会成分和活动主体多元化的实际,通过创新实践、深入探索,加快构建起社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社区党员、各类志愿者组织与社区五大主体活动单位协同联动、共同参与的特色化社会治理“一委两会五主体”基础架构,务实、有效推进“星湖同舟”建设。
1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4.“三品一特”:指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15.经济建设“十项行动”:实施“筑巢行动”,加快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一县一特色园区”扩容提质,打造制造业高质量集聚发展主阵地;实施“引凤行动”,构建大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招商引资县(市、区)当家;实施“投资行动”,全面推行项目化工作法,全力推动有效投资落地落实;实施“兴业行动”,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双轮驱动”,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实施“融湾行动”,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五外”联动,打开对外开放新局面;实施“富县行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乡村振兴,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安商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育苗行动”,推进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利创富活力;实施“科创行动”,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实施“融金行动”,引导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6.“三个三分之一”工作制:指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招商引资,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一线调研解难题,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处理日常工作。
17.4个招商工作机制:指高效指挥运行机制、五人快速决策机制、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全流程调度督导机制。
18.“双容双承诺”:指政府对产业投资项目实行双向容缺容错和承诺,容许企业相关审批手续先缺后补、政府工作人员容错,企业承诺按照有关程序分步补齐相关审批手续、政府承诺不加码验收,促进产业项目“先建后验”直接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