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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3月8日)

  大力建设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打好“三清三拆”攻坚战,每个行政村确保完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清拆任务。强化农房建设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规范农村建房,坚决遏制新增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单改双、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等项目,巩固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供水水质提升等成果,不断增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推进丙(村)雁(洋)松(口)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确保3月底前丙雁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实现“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鼓励各镇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打造1至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深化美丽庭院创建,串点连线成面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盘活乡村闲置资源,鼓励发展农旅新业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村级便民服务设施。

  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培育一批名镇名村,推动构建产城互动、镇村联动、错位发展、城乡协调的新格局。学习借鉴浙江乌镇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松口古镇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积极争取省旅控集团、海外华人华侨支持,科学专业保护修复历史街区,加快推进松口渔港建设,规划建设防洪堤坝,总体规划、分期推进文旅开发,合力打造“南洋海丝路•客侨第一镇”,让松口古镇成为展示客家文化深厚底蕴的新平台、对外文化交流传播的新窗口、广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标杆。对照“五网五体系”要求,突出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开展“三线”治理等,推动畲江、丙村、松源等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人口承载能力,把乡镇打造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四)建管并举求实效,致力城市品质新提升

  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力争6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严格遵循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按照规划干到底、管到位、建设好。高质量完成高铁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分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片区综合开发,发展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的城市新区。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系统推进城区有机更新,继续实施“十个一批”城建民生项目,启动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规划建设,推进程江滨水公园建设、64个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一批市政道路、人行天桥、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造一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区域排水系统。推进天虹购物中心、艺展缤纷城等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创建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示范区,培植夜间经济等消费业态。加快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中医医院综合大楼二期、华业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培英东山高级中学建设,实施槐岗小学改扩建工程,提升城区公共服务和产业配套设施能级。

  推进城市精细治理。协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狠抓交通、管线、铁皮瓦、背街小巷、广告牌等“六大”专项整治。深化“两美”行动,巩固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风貌。推进智慧梅县二期、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绿化亮化美化管理,保护古树名木,优化绿色空间,建设园林城市。

  (五)绿色低碳亮实招,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实施绿美梅县行动。探索鼓励社会资本、企业捐赠、乡贤回赠等模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绿美梅县生态建设行动,建设一批绿美村庄、绿美庭院、绿美小区,争当绿美广东示范区。大力开展林分改造,实现林相有效提升,力争年内完成6万亩林分优化,建设绿美广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现场示范点。围绕“一河一路一树一花一景一廊道”,持续提升“三江四线”生态景观,打造开门见绿、推窗见景、城在林中、村在景中森林城市。着力提升城乡及国省道沿线绿化美化,致力打造东部快线樱花大道,西部快线梅花大道。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抓好森林灾害防控,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资源资产化价值化转变,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推动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转化。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进各类污染源治理和治污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化城市扬尘管控,改善城乡空气质量。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整治修复,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确保年内持证矿山建成绿色矿山。统筹推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完成省市下达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任务。强化产业准入清单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低碳园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编制实施新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新能源在工业领域应用,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全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公益,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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