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双减。是指中国教育部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政策,旨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9)“15661”工作体系。加快高质量发展“一个目标”,突出建设一流国家农高区、做强特色专业镇、打造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实现文旅康养深度融合、落实重点民生事项“五个抓手”,强化实施新能源绿色转型、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扎实改善生态环境、做好“水”的大文章、做好耕地保护、防风险保安全“六个支撑”,激发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全面深化重点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人才智力保障“六个动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个保证”。
(10)招商“十二式”。产业链招商、专业镇招商、开发区招商、政府招商、中介招商、人才招商、成果转化招商、基金招商、政策招商、情谊招商、会展赛事招商、网络招商。
(11)四全工作法。是指全周期发力、全要素保障、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推动,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12)3345。第一个“3”,即打造西部片区以科“兴”农廊带;打造中部片区以工“强”农廊带;打造东(南)部片区以旅“富”农廊带和百里乡村振兴示范廊带“一主一副”两条廊带,共“三条示范廊带”。第二个“3”,即推进精品示范村建设、提档升级村建设、环境整治村建设“三项重点任务”;“4”即开展产业提升、硬件提质、环境提标、治理提效“四大专项行动”;“5”即强化政策、资金、用地、人才、改革“五大保障”。
(13)“十乡示范、百村治理”三年行动。简称“十乡百村”治理三年行动。利用2024年到2026年三年的时间,建设15个精品示范村、75个提档升级村、62个环境治理村,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14)耕地保护“五项制度”。即《晋中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晋中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晋中市耕地保护“十条禁令”》《晋中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15)四个不摘。指的是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和摘帽不摘监管。
(16)三类户。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17)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18)十有十能。即村庄有规划能实施、产业有特色能做强、收入有渠道能持续、人居环境有颜值能长效、基本设施有基础能运行、公共服务有保障能便民、乡风文明有标准能入心、乡村治理有制度能执行、绿色发展有成效能推广、基层组织有战斗力能引领。
(19)六化。即绿色化引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品牌化营销。
(20)一拆三清一改。“一拆”指的是拆除违法建筑、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广告牌等,以治理乱象,优化村庄环境;“三清”包括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河道沟渠以及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持村庄的清洁和整洁;“一改”指的是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如卫生习惯、生活习惯等,通过改变不良习惯,促进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1)总部经济。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指某些区域因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而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
(22)飞地经济。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23)三化三制。“三化”指的是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三制”则指的是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
(24)晋中市百公里晋商文化圈百科全书“双百”工程。即深入挖掘晋商文化内涵,打造以平遥古城为轴心,辐射“百公里”古城大院、展示“百科全书”文化内涵的“双百”晋商文化圈,将区域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串珠连线,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加快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25)一轴两翼。“一轴”:以孟母健康养生城、山西文化产业园、太谷古城、南山森林公园为轴线;“两翼”:以南山旅游路东西向展开双翼,深度挖掘乡村旅游、农业观光、乡村振兴、古堡古寨、农业研学等特色旅游元素。
(26)乡村e镇“四大中心”。即公共服务、人才孵化、产品展示、物流配送四个中心。
(27)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中轴线”。从太原市至省综改区、榆次区、农高区、太谷区、榆社县云竹湖度假区的城市核“中轴线”。
(28)“两高一低”项目。指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29)三位一体。指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30)房地一体。是我国在不动产物权领域长期坚持的一项强制性法律规定,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为同一个主体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