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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1)完善机场口岸设施。(2)基本建成国际航空物流园,(3)恢复、拓展国际客货运航线。(4)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对接国际物流通道,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5)持续培育和引进外向型实体企业,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投集团公司、张家界海关、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5.扎实推进“五个一百”人才工程,加大“三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引才留才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国资委、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深化城乡基层治理。(1)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2)规范社工管理,提升基层社工站服务效能。(3)继续优化完善“屋场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监督和奖惩机制,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社会治理有效融合。(4)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5)加强村民(居民)自治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7.(1)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关心关爱残疾人、留守儿童、独居老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3)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4)强化乡镇养老院管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及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加大殡葬改革力度。(1)推进“三沿六区”墓葬整治。(2)推动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3)推动市城区丧事活动进殡仪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副市长 万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2)巩固“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3)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5)推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会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残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着力发展现代农业。(1)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2)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着力推进品牌强农,抓好张家界莓茶、慈利杜仲、桑植白茶、张家界大鲵、武陵源葛根“五大”区域公用品牌和张家界菊花芯柚、张家界白羽乌鸡、洞溪七姊妹辣椒、白石萝卜、张家界黑猪“五小”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管理和营销。(3)推进科技强农,聘请院士专家为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提供科技服务,落实“一个区域公用品牌,一个院士专家团队”战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4)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联社、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张家界银保监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1)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和垃圾、污水治理工作。(2)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3)深入开展“美丽屋场”“美丽庭院”“美丽房屋”创建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持续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供销联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1)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2)全面完成“村社分账”改革工作任务。(3)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1)全面压实河长制责任。(2)落实长江“十年禁渔”。(3)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4)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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