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领导:杨洪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会办单位:市国资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9.深入推进政务公开。(1)突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完善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制度建设。(2)强化对政府投资行为全过程监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0.强化工作落实。(1)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每项工作向着既定目标稳步推进。(2)坚持创先争优抓落实,时刻保持敢于争先的劲头,敢于向最好看齐、与最强对标,创造更多张家界经验。(3)强化督查考核抓落实,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4)坚持公平公正考核,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1.(1)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2)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2.优化营商环境。(1)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四十条措施落实。(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3)规范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收费,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整治力度。(4)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惠企政策专区。(5)做实“项目警官”“园区警务”。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3.(1)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2)抓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工作。(3)继续落实市级领导联系商协会制度。(4)深化政企面对面暨企业家接待日制度。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融资担保集团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张家界银保监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3)全面抓好“湘易办”建管用。(4)建设“清廉大厅”。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会办单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1)实施城市三维景观二期工程。(2)规范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营。(3)清理“僵尸”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会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6.(1)积极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2)扎实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3)用好工业产业投资基金,建设“金融超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峰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融资担保集团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张家界银保监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7.强化审计监督。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8.(1)强化统计监督。(2)认真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洪峰
1.大力支持科技创新。(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落地见效。(2)加快实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落实科技创新后奖补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创新环境。(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平台。(4)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建研发机构。(5)加快“科普研学试点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