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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9]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5085人,占19.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500926人,占80.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393人,乡村人口减少5576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77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0]

  全县人口中,流动人口43922人。跨省流入人口15994人,省内流动人口2792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数据,并非2020年年末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沧县杜林回族乡的吴庄子、韩正庄、小冯庄、程庄子、刘名庄已划归沧州高新区,已经在2010年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中剔除,其他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6]0-15岁人口为150487人,16-59岁人口为344361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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