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沙河市统计局
沙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沙河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2]为4317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1151人相比,增加20595人,增长5.0%,年均增长0.49%。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8312户,集体户4191户,家庭户人口为413346人,集体户人口为184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3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7098人,占50.28 %;女性人口为214648人,占49.7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14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41。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0491人,占25.59%;15-59岁人口为256034人,占59.3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5221人,占15.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179人,占10.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3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1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1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0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5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5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3人上升为88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33人上升为13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826人下降为39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47人上升为244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53年。
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38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21人,文盲率[5]由3.24%下降为2.17%,下降1.07个百分点。
五、城乡[6]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7]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65977人,占61.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5769人,占38.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8901人,乡村人口减少4830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67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154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1535人,增长114.0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