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2 白山建市以来历次普查男性及女性人数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394772户,集体户19711户,家庭户人口为881771人,集体户人口为700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5人。
图1-3 白山建市以来历次普查家庭户平均人口
四、城乡[6]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55047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79.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6819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20.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4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本公报总人口即常住人口。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比重: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抚松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包含长白山管委会16952人。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