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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资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资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资兴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22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市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市调查图斑共计16余万个。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我市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市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于2020年11月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20万亩(1.68万公顷)。其中,水田22.89万亩(1.5258万公顷),占比90.83%;旱地2.31万亩(0.1542万公顷),占比9.17%。另外还有0.39万亩(0.0260万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0.23万亩(0.0156万公顷),旱地0.16万亩(0.0104万公顷)。

  我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52万亩(0.4346万公顷),占比25.8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30万亩(0.3533万公顷),占比21.0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54万亩(0.5692万公顷),占比33.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20万亩(0.2139万公顷),占比12.7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4万亩(0.1090万公顷),占比6.49%。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10万亩(0.0065万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0.09万亩(0.0062万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14万亩(0.0092万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4万亩(0.0029万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2万亩(0.0012万公顷)。

  (二)园地17.18万亩(1.1455万公顷)。其中,果园13.05万亩(0.8697万公顷),占比75.93%;茶园0.78万亩(0.0523万公顷),占比4.56%;其他园地3.35万亩(0.2235万公顷),占比19.51%。

  (三)林地315.57万亩(21.0382万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55.55 万亩(17.0370万公顷),占比80.98%;竹林地44.49万亩(2.9660 万公顷),占比14.10%;灌木林地6.53万亩(0.4353万公顷),占比2.07%;其他林地9.00万亩(0.5999万公顷),占比2.85%。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7.89万亩(0.5259万公顷),根据有关要求,我市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

  (四)草地1.15万亩(0.0766万公顷)。其中,我市只涉及其他草地这1个二级地类,面积为1.15万亩(0.0766万公顷)。

  (五)湿地0.11万亩(0.0073万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3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3.30亩(0.22公顷),占比0.30%;灌丛沼泽25.80亩(1.72 公顷),占比2.34%;内陆滩涂1072.35亩(71.49公顷),占比97.3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72 万亩(0.7813万公顷)。其中,城市用地3.25万亩(0.2169万公顷),占比27.73%;建制镇用地0.92万亩(0.0612万公顷),占比7.85%;村庄用地6.59万亩(0.4390万公顷),占比56.23%;采矿用地0.89万亩(0.0596万公顷),占比7.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7万亩(0.0046万公顷),占比0.60%。

  (七)交通运输用地5.31万亩(0.3540万公顷)。其中,铁路用地0.06万亩(0.0041万公顷),占比1.13%;公路用地1.50万亩(0.0999万公顷),占比28.25%;农村道路3.74万亩(0.2492万公顷),占比70.43%;港口码头用地0.01万亩(0.0008万公顷),占比0.19%。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98.6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40万亩(1.9599万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47万亩(0.1647万公顷),占比8.41%;水库水面23.03万亩(1.5347万公顷),占比78.31%;坑塘水面2.41万亩(0.1609万公顷),占比8.21%;沟渠1.37万亩(0.0915万公顷),占比4.67%;水工建筑用地0.12万亩(0.0081万公顷),占比0.40%。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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