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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东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邵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市按照省厅部署“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市调查图斑共计303759个,平均密度170.19个/平方公里,远高于省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邵东市“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94807.10亩(52987.14公顷)。其中,水田576298.05亩(38419.87公顷),占比72.51%;旱地218509.05亩(14567.27公顷),占比27.49%。另外还有24838.95亩(1655.93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3738.50亩(915.90公顷),旱地11102.85亩(740.19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团山镇、灵官殿镇、黑田铺镇、简家陇镇、火厂坪镇、廉桥镇、牛马司镇等乡镇,占全市耕地的42.94%。我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5666.2亩(15711.08公顷),占比29.6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8343.5亩(15222.90公顷),占比28.7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78378.7亩(18558.58公顷),占比35.0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8967.05亩(3264.47公顷),占比6.1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451.65亩(230.11公顷),占比0.44%。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223.85亩(281.59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425.35亩(561.69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555.5亩(703.70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29.25亩(101.95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7.4亩(7.16公顷)。

  (二)园地80742.60亩(5382.84公顷)。其中,果园35990.55亩(2399.37公顷),占比44.57%;茶园3274.20亩(218.28公顷),占比4.06%;其他园地41477.85亩(2765.19公顷),占比51.37%。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灵官殿镇、魏家桥镇、简家陇镇、牛马司镇、火厂坪镇、仙槎桥镇、九龙岭镇等乡镇,占全市园地的51.94%。

  (三)林地1098698.10亩(73246.5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86027.35亩(39068.49公顷),占比53.34%;竹林地81061.65亩(5404.11公顷),占比7.38%;灌木林地75307.35亩(5020.49公顷),占比6.85%;其他林地356301.75亩(23753.45公顷),占比32.43%。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灵官殿镇、简家陇镇、水东江镇、堡面前镇、黑田铺镇等乡镇,占全市林地的39.30%。

  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115473.15亩(7698.21公顷),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占全市林地的10.50%。

  (四)草地12169.65亩(811.31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12169.65亩(811.31公顷),占比100%,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杨桥镇、简家陇镇、火厂坪镇、周官桥镇、界岭镇、仙槎桥镇、团山镇等乡镇,占全市草地的56.33%。

  (五)湿地1251.60亩(83.44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378.60亩(25.24公顷),占比30.77%;内陆滩涂851.40亩(56.76公顷),占比69.23%。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廉桥镇、魏家桥镇、九龙岭镇等乡镇,占全市湿地的63.0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2095.40亩(26806.36公顷)。其中,城市用地42553.50亩(2836.90公顷),占比10.58%;建制镇用地27889.50亩(1859.30公顷),占比6.94%;村庄用地313427.10亩(20895.14公顷),占比77.95%;采矿用地10617.45亩(707.83公顷),占比2.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607.85亩(507.19公顷),占比1.89%。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黑田铺镇、大禾塘街道,宋家塘街道,宋家塘街道,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9.50%。

  (七)交通运输用地52672.95亩(3511.53公顷)。其中,铁路用地5577.90亩(371.86公顷),占比10.59%;公路用地17880.75亩(1192.05公顷),占比33.95%;农村道路29213.85亩(1947.59公顷),占比55.46%。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89.4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4965.85亩(9664.3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4414.10亩(960.94公顷),占比9.94%;水库水面22735.65亩(1515.71公顷),占比15.68%;坑塘水面96644.70亩(6442.98公顷),占比66.67%;沟渠9693.90亩(646.26公顷),占比6.69%;水工建筑用地1477.50亩(98.50公顷),占比1.02%。总体来看,团山镇、灵官殿镇、简家陇镇、野鸡坪镇、九龙岭镇、水东江镇、火厂坪镇、牛马司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8.8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邵东市统计局

  邵东市第三次国土调

  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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