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表水
2021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评价标准要求,佛山水道汾江河罗沙断面的水质持续好转,各项评价指标优于Ⅳ类水体目标达到Ⅱ类水质;街边断面各项评价指标优于Ⅳ类水体目标达到Ⅲ类水质;横滘断面各项评价指标达到Ⅳ类水体目标水质要求;整体上各断面的水质与2020年基本持平。
表5 2021年佛山水道汾江河各断面水质现状评价一览表
时间 | 罗沙 | 街边 | 横滘 |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
第一季度 | Ⅱ类 | 优 | Ⅲ类 | 良 | Ⅳ类 | 轻度污染 |
第二季度 | Ⅲ类 | 良 | Ⅲ类 | 良 | Ⅳ类 | 轻度污染 |
第三季度 | Ⅲ类 | 良 | Ⅳ类 | 轻度污染 | Ⅴ类 | 中度污染 |
第四季度 | Ⅱ类 | 优 | Ⅱ类 | 优 | Ⅳ类 | 轻度污染 |
全年 | Ⅱ类 | 优 | Ⅲ类 | 良 | Ⅳ类 | 轻度污染 |
(三)声环境
2021年禅城区域环境噪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限值三级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1、区域环境噪声
禅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 53.5~65.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3分贝,比2020年下降1.2分贝;超标率为10.7%,比2020年超标率44.3%明显下降,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三级,属于“一般”水平。
2、道路交通噪声
禅城区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60.7~75.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比 2020年上升了0.6分贝;路长超标率为51.4%,比2020 年上升了4.6个百分点,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
3、功能区噪声
2类功能区 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5分贝,比 2020年上升0.6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比 2020 年下降0.1分贝;4类功能区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2.4分贝,比2020年上升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4分贝,比2020年下降0.8分贝。2类和4类功能区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夜间则均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