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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2、地表水

  2021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评价标准要求,佛山水道汾江河罗沙断面的水质持续好转,各项评价指标优于Ⅳ类水体目标达到Ⅱ类水质;街边断面各项评价指标优于Ⅳ类水体目标达到Ⅲ类水质;横滘断面各项评价指标达到Ⅳ类水体目标水质要求;整体上各断面的水质与2020年基本持平。

  表5 2021年佛山水道汾江河各断面水质现状评价一览表

时间 罗沙 街边 横滘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第一季度 Ⅱ类 Ⅲ类 Ⅳ类 轻度污染
第二季度 Ⅲ类 Ⅲ类 Ⅳ类 轻度污染
第三季度 Ⅲ类 Ⅳ类 轻度污染 Ⅴ类 中度污染
第四季度 Ⅱ类 Ⅱ类 Ⅳ类 轻度污染
全年 Ⅱ类 Ⅲ类 Ⅳ类 轻度污染

  (三)声环境

  2021年禅城区域环境噪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限值三级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1、区域环境噪声

  禅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 53.5~65.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3分贝,比2020年下降1.2分贝;超标率为10.7%,比2020年超标率44.3%明显下降,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三级,属于“一般”水平。

  2、道路交通噪声

  禅城区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60.7~75.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比 2020年上升了0.6分贝;路长超标率为51.4%,比2020 年上升了4.6个百分点,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

  3、功能区噪声

  2类功能区 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5分贝,比 2020年上升0.6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比 2020 年下降0.1分贝;4类功能区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2.4分贝,比2020年上升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4分贝,比2020年下降0.8分贝。2类和4类功能区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夜间则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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