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南城县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70余名,共调查104932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1106.23公顷(316593.45亩)。其中,水田20056.20公顷(300843.00亩),水浇地2.11公顷(31.65亩),旱地1047.92公顷(15718.80亩)。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025.67公顷(210385.05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4649.64公顷(69744.60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2286.66公顷(34299.90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119.77公顷(1796.55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24.49公顷(367.35亩)。
(二)园地7667.21公顷(115008.15亩)。其中,果园7464.08公顷(111961.20亩),茶园60.36公顷(905.40亩),其他园地142.77公顷(2141.55亩)。
(三)林地116054.68公顷(1740820.20亩)。其中,乔木林地93305.54公顷(1399583.10亩),竹林地14499.93公顷(217498.95亩),灌木林地1483.26公顷(22248.90亩),其他林地6765.95公顷(101489.25亩)。
(四)草地533.46公顷(8001.90亩)。其中,其他草地533.46公顷(8001.90亩)。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09.59公顷(102143.8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860.98公顷(27914.70亩),村庄用地4451.32公顷(66769.80亩),采矿用地367.36公顷(5510.40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9.93公顷(1948.95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3515.85公顷(52737.75亩)。其中,铁路用地194.95公顷(2924.25亩),公路用地1468.70公顷(22030.50亩),农村道路1852.20公顷(27783.00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687.80公顷(220317.00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南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来源: 南城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