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杭州市富阳区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区于2018年6月起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富阳区“三调”工作历时近3年,有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2.69万余个调查图像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5453.34公顷(231800.1亩)。其中,水田12161.14公顷(182417.1亩),占78.70%;旱地3292.2公顷(49383亩),占21.3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988.17公顷(134822.55亩),占全区耕地的58.1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163.54公顷(47453.1亩),占20.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90.71公顷(28360.65亩),占12.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06.62公顷(18099.3亩),占7.8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4.3公顷(3064.5亩),占1.32%。
(二)园地8022.16公顷(120332.4亩)。其中,果园1994.31公顷(29914.65亩),占24.86%;茶园3350.11公顷(50251.65亩),占41.76%;其他园地2677.74公顷(40166.1亩),占33.38%。
(三)林地124015.88公顷(1860238.2亩)。其中,乔木林地72881.69公顷(1093225.35亩),占58.78%;竹林地37246.83公顷(558702.45亩),占30.03%;灌木林地8760.93公顷(131413.95亩),占7.06%;其他林地5126.43公顷(76896.45亩),占4.13%。
(四)草地240.68公顷(3610.2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75.68公顷(2635.2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34.93公顷(302023.95亩)。其中,城市用地2150.14公顷(32252.1亩),占10.68%;建制镇用地4689.55公顷(70343.25亩),占23.29%;村庄用地11978.65公顷(179679.75亩),占59.49%;采矿用地1093.83公顷(16407.45亩),占5.4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2.76公顷(3341.4亩),占1.11%。
(七)交通运输用地4283.68公顷(64255.2亩)。其中,铁路用地85.52公顷(1282.8亩),占2%;轨道交通用地24.08公顷(361.2亩),占0.56%;公路用地2507.25公顷(37608.75亩),占58.53%;农村道路1580.56公顷(23708.4亩),占36.90%;港口码头用地86.27公顷(1294.05亩),占2.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25.2公顷(133878亩)。其中,河流水面5386.88公顷(80803.2亩),占60.36%;水库水面512.31公顷(7684.65亩),占5.74%;坑塘水面2245.82公顷(33687.3亩),占25.16%;沟渠344.33公顷(5164.95亩),占3.86%;水工建筑用地435.86公顷(6537.9亩),占4.8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