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三、远景目标

  到2035年,探明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矿产资源保护更加到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与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相协调的绿色矿业。

  第三章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

  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根据本轮规划目标及省级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资源型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勘查开采地热和矿泉水,综合利用吴田山废弃矿山建筑用砂石,为本区产业发展及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地热:现有矿山企业3家,其中一家(福建半月山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林溪汤仔内地热井)正在开采,两家正在筹建之中。另外新设的新庵矿区地热勘查规划区块拟投入勘查。本区地热资源丰富,可用于温泉疗养、旅游住宿、烘干养殖等领域,拟与《漳州市“中国温泉之城”地热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相衔接,为我区打造全省知名的生态旅游和健康养老胜地提供资源保障。

  高岭土:我区现有多家陶瓷企业,但生产陶瓷的高岭土矿资源储量在我区严重短缺。本区高岭土分布广,主要有酸性火山岩和酸性脉岩风化残余型矿床两类。本轮规划在成矿地质条件较好的成矿带设置1个高岭土矿勘查规划区块,为我区陶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目前,高岭土需求建议采用外购。

  建筑用砂石:我区现没有建筑用砂石持证矿山,大部分建筑用砂石需要从区外采购,提高工程造价,增加企业负担。规划期间拟结合吴田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综合利用吴田山废石料生产建筑用砂石。本轮规划有1个建筑用砂石矿区,作为本区备选开采矿山。

  矿泉水:分布于岩溪镇的梁岗山,已探明资源储量0.7万立方米/年。本轮规划塔寨山矿区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拟投入勘查。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区域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及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照顾现状、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调整,形成相对集中、各具特色的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东北部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位于林墩办事处。矿产资源主要为地热和高岭土,现有地热持证矿山1个,主要用于半月山温泉酒店。区内设置高岭土勘查规划区块1个。

  西南部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位于长泰城区及附近,范围包括岩溪镇、陈巷镇、古农农场和武安镇。区内矿产资源主要有地热,现有2个地热持证矿山,位于陈巷镇。区内设置地热和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各1个,位于岩溪镇,地热项目开发有利于推进小镇的温泉酒店(公园、公寓)、复旦大学医研中心等康养项目建设步伐,提升康养项目品质;矿泉水的开发拟为本区提供优质饮用水。综合利用吴田山废弃矿山的废石料生产建筑用砂石,以保障城区及周边乡镇建设对建筑用砂石的需求。在古农农场设置1个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作为备选矿区。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规划区块

  全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6个,总面积30.3052平方千米(约45457.8亩)。其中,空白区新设3个,矿种主要为地热、高岭土和矿泉水;过期保留3个,矿种主要为铅锌矿。严格国家和省有关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办法,指导探矿权有序出让,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

  专栏五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序号 区块名称 勘查主矿种 区块面积(平方千米) 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 设置类型

  1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新庵矿区地热勘查区块 地热 0.2866 可行性勘查 空白区新设

  2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碗仑尖矿区高岭土矿勘查区块 高岭土 0.1089 普查 空白区新设

  3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塔寨山矿区矿泉水勘查区块 矿泉水 1.9297 可行性勘查 空白区新设

  4 长泰县草洋铅锌矿 铅锌矿 3.89 普查/详查 保留

  5 长泰县福顶尾铅锌钼矿 铅锌钼矿 17.34 普查/详查 保留

  6 长泰县科山铅锌矿 铅锌矿 6.75 普查/详查 保留

  合计 30.3052

  体,严禁将矿产地化大为小或分割出让。

  二、探矿权数和新增资源量

  截至2025年末探矿权数不超过1个。规划期内拟投入勘查资金1200万元,预期新增资源储量:地热500立方米/日,矿泉水500立方米/日。

  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一)从严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禁止开展与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勘查活动,强化探矿权准入条件,一是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二是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三是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以提供的银行资金证明为依据,不得低于申请项目勘查实施方案安排的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项目提交项目任务书和预算批复。

  (二)积极推进绿色勘查

  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将绿色发展理念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体现于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全过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推广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探索研究推广应用浅钻、便携式钻机、定向钻探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方法、新工艺等勘查手段,减少地质勘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

  根据本区矿产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及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开采地热和矿泉水,综合利用吴田山废弃矿山的废石料。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至2025年采矿权总数不超过4个。规划未来5年开采总量:地热300万立方米,矿泉水50万吨,综合利用建筑用砂石750万立方米。

  二、开采规划区块

  全区设置开采规划区块7个,总面积8.0387平方千米(12058.1亩)。其中,设置类型为转采的2个,分别为地热和矿泉水;保留的4个,分为3个地热现有采矿权和1个铅锌矿过期采矿权;空白区新设1个,为建筑用花岗岩。严格国家和省有关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办法,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在同一时段内对应一个开采项目,防止“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指导采矿权有序出让。

  专栏六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矿区名称 开采主矿种 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设置类型 投放时序

  1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新庵矿区地热 地热 0.2866 转采

  2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塔寨山矿区矿泉水 矿泉水 1.9297 转采

  3 福建半月山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林溪汤仔内地热井 地热 0.324 保留

  4 长泰县古农地热矿区 地热 0.3908 保留

  5 长泰县雪美地热矿区 地热 3.146 保留

  6 漳州市长泰区内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0.1806 空白区新设

  7 福建阳鑫矿业有限公司长泰双口宅铅锌矿 铅锌矿 1.7810 保留

  合计 8.0387

  三、矿产资源开采管理

  (一)从严管理探矿权转采矿权

  探矿权转采矿权应“从严从紧、提高门槛”,原则上属中央财政地勘专项资金及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探矿权,提供工业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的非金属矿探矿权和地热、矿泉水探矿权,方可申请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开采登记手续。

  (二)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矿山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禁止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地热、矿泉水除外)、各类保护区和保护小区范围内新建矿山。

  (三)从严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已设置开采项目涉及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时,严格按照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前,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申请的矿区范围提请当地区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林业、住建、规划、水利、应急等职能部门及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对涉及的环境保护、使用林地、安全生产、水土保持、与各类保护区位置关系等情况进行论证,并提出明确意见。

  (四)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过程监管

  推进福建省矿政综合管理系统的运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GNSS、无人机航摄和视频监控、智能终端等多种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对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四、规模结构调整

  新建矿山必须符合漳州市长泰区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建设项目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不符合标准的新建矿山一律不予审批采矿权;对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资产、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进行重组,至2025年末大中型规模的矿山占矿山总数比例达到75%。

  专栏七 漳州市长泰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矿产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1 地热 万立方米/年 ≥20 10~20 <10

  2 矿泉水 万吨/年 ≥10 5~10 <5

  五、节约集约利用

  重点提高地热和矿泉水的综合利用水平,拓宽应用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矿山企业进行合理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至2025年末矿山的“三率”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专栏八 漳州市长泰区各矿种“三率”最低限值一览表

  序号 矿种 开采方式 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 综合利用率(%)

  1 地热 地下开采 孔隙性地热流体回灌率60,基岩裂隙型流体回灌率90 温泉洗浴地热能利用率85,供暖地热能利用率55 —

  2 矿泉水 瓶装水 地下开采 — 70 —

  桶装水 — 60 —

  六、保护资源,保护矿业权人正当权益

  为保护资源、保护矿业权人的正当权益,在重大项目落地前,要指导项目业主查询项目影响区内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若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按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相关要求执行;若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业权的,应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压覆未开展勘探的砂石土资源,由政府部门提出砂石土资源有偿化处置方案。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分类管理,对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关闭矿山实行差别化管理。

  (一)新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矿山开采准入条件,着力做好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责任追究。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应当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执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达到标准。

  (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运用网络、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对矿山企业排污的实时监测,及时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矿山企业“三废”达标排放。确立矿山企业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的主体,应当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履行恢复治理义务。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检查巡查和指导。

  (三)关闭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对关闭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实际需要调查研究矿山废弃地的土地利用方向,提出适应可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邀请行业专家联合审查后指导矿山业主或招标工程单位实施,达到消除或降低矿山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通过工程治理、覆土绿化,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按照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废弃矿山的现状

  漳州市长泰区现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38个,图斑总面积约2456289平方米(合约3684.4亩)。其中,枋洋镇5个,陈巷镇32个,武安镇1个。本区废弃矿山主要集中在陈巷镇吴田山矿区,包含32个图斑,面积约2135442平方米(合约3203.1亩)。吴田山矿区经多年露天开采,矿区内原有地形地貌遭到严重破坏,山体和植被损毁破坏严重,废碴废石顺坡堆放,压占了大量土地资源,造成了大面积水土流失,导致矿区内江新水库、水分流水库以及下游生态影响区内活盘水库淤塞,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矿区地形复杂,高低起伏,边坡陡立,受极端气候或外力影响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采坑崖壁高陡,部分深坑内有积水,周边未设置防护设施,矿区道路无人管护,长期冲刷损毁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废弃矿山的修复

  枋洋镇废弃矿山图斑5个,其中,叶蜡石矿山4个,建筑用花岗岩矿山1个,图斑分布较为分散,面积小,以人工辅助下的自然复绿为主,治理后的土地用途为林地;武安镇废弃矿山图斑1个,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图斑面积较大,部分为采壁立面,治理恢复难度较大,生态修复采取削坡复绿,土地平整,治理后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吴田山废弃矿山包含32个图斑,分布较为集中,生态修复采取实施“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实现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完成吴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重建。按照EOD(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的理念导入绿色产业,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治理后的土地用途为旅游观光。

  至2025年末本区废弃矿山拟治理面积约820846平方米(合约1231.3亩)。其中,枋洋镇和武安镇6个废弃矿山全部治理完成,吴田山废弃矿山拟治理50000平方米(合约750亩),初步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生态修复工程。

  专栏九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表

  序号 连片废弃矿山区域名称 片区内的废弃矿山名称 所在乡镇 片区面积(平方米) 图斑面积(平方米) 治理面积(平方米) 治理后的土地用途

  1 ZJ3506252021004001 叶蜡石矿山 枋洋镇 30862 16000 16000 林地

  2 ZJ3506252021005001 叶蜡石矿山 枋洋镇 12691 9333 9333 林地

  3 ZJ3506252021002001 叶蜡石矿山 枋洋镇 28599 20667 20667 林地

  4 ZJ3506252021003001 叶蜡石矿山 枋洋镇 10923 8000 8000 林地

  5 CT3506252016000033001 建筑用花岗岩矿山 枋洋镇 30034 20676 20676 林地

  6 吴田山矿区(含32个图斑) 饰面用花岗岩矿山 陈巷镇 8110707 2135442 500000 旅游观光

  7 ZJ3506252021001001 建筑用花岗岩矿山 武安镇 573341 246170 246170 建设用地

  合计 8797157 2456289 820847

  第七章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一、监管手段

  (一)持证矿山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检查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技术队伍对我区所有持证矿山开展检查工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GNSS等定期深入检查矿山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发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日常监管作用。

  (二)无证非法采矿行为打击工作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是无证非法采矿的巡查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辖区范围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和第一报告负总责,落实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巡查重点、分级防范。将全区非法采挖点分为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重点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二次,一般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违法行为多发地段、高发区域加大巡查频率,并使用无人机实行不定期巡查,运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系统、手机移动执法,结合卫片执法、例行督察和其他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巡查,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力争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二、储量动态管理

  切实执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储量动态管理成果运用。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按规定在公示系统中填报《本年度矿山动用资源储量估算表》或《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小型及以下的矿山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并进行公示。矿山企业是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的责任主体,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检查、实地核查工作中加强检查,发现矿业权人在公示的信息表中弄虚作假、数据不自洽的,或未按规定提交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的,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与发展改革、工信、应急管理、交通、税务、统计等部门信息归集共享与研究,加强矿产资源储量、产量、运输量和税收等数据信息逻辑一致性对比分析,逐步实现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数据信息与上述部门数据的可对比、可追踪、可检查。

  三、各部门执法合力

  由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林业、公安、各乡(镇)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手段,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包括主体、时间、位置、面积、现状)及违法违规事实等。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GNSS 对辖区内矿山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因非法违法采矿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林业局牵头对非法违法采矿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的行为,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分局牵头快查快处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占林、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刑事案件,依法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通过各部门矿产资源相关执法信息共享共用,联动执法,疑似矿产卫片图斑现场核查率达到100%,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四、矿产资源国有收益应收尽收

  除依法依规出让矿业权收缴出让收益外,对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因工程需要开山、掘进和平整场地产生的砂石料除自用以外多余的砂石料,吴田山废弃矿山修复工程项目多余的砂石料,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数量测算和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低于20万元(含)的,经区政府同意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估价缴交费用后可对外进行经营销售;评估价值超过20万元的,由区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竞得人缴交竞得款项后可对外进行经营销售。

  第八章 规划保障措施

  综合运用法制、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保障规划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落实规划实施制度

  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对探矿权、采矿权控制指标、规模结构调整、开发利用效率、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与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衔接一致。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考核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

  三、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充分发挥规划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按照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活动,严格审查矿业权的新立、变更和延续。在矿业权出让前应进一步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四、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制度

  加强《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的调查、统计和分析,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为规划管理决策、调整提供基础信息与依据。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约束性指标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

  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机制

  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矿业权设置区划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按规划优化调整、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等。

  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集成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及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huadong/10983.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