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一站三厂”:“一站”,指长安区垃圾压缩转运站;“三厂”,指西兆通镇再生水厂、南村镇地表水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
7.“村财镇管”:指村级财政活动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模式。
8.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9.“三个统筹”: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0.“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
11.“瞪羚”企业: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12.“六支撑”产业:指区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支撑产业,即科技创新与数字产业,总部经济和高端商务产业,现代商贸产业,金融服务产业,康养产业,教育、医疗和文旅设施高端配套产业。
13.“三资”: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14.河道“清四乱”:指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
15.“3+1”治欠模式:“3”,指劳动监察大队开展执法处置欠薪;镇街发挥属地职能作用,做好宣传政策、执法监督和欠薪隐患排查处置;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作用,依法规范本行业领域秩序;“1”,指公安机关驻劳动监察警务室提前介入,协助案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