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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84.推动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85.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6.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7.加强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武昌古城、汉阳古城保护性利用,加大老建筑、老里弄保护修缮力度,让城市更有历史感、文化味。(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房管局,江岸、江汉、汉阳、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文旅集团)

  ——不断增强城市功能

  88.完工友谊大道北段、和平大道南延线、白沙洲大道快速化改造、高新二路示范段等15条重点道路。(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城建集团)

  89.开工富强大街、高新八路、通顺大道南延线等12个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0.推进二七过江通道、江汉十桥建设,改造范湖立交、常青立交等12个路网重要节点。(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1.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2.打通断头路20条。(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3.提升慢行交通设施146公里。(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4.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建成5号线二期、19号线,开工新港线西延线,续建10条线路。(责任单位:武汉地铁集团)

  95.谋划第五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武汉地铁集团)

  96.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城建集团)

  97.实施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70公里。(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8.建成海绵城市55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99.整治易渍水点19处,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0.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400公里。(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1.建成7个垃圾处理项目,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青山、蔡甸、江夏、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102.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推进沉湖申报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

  103.继续高水平打造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新增滨江碧道11.4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104.推进武汉关阳台、汉正阳台、武昌湾节点等一批亮点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江汉、硚口、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武汉城建集团)

  105.实施扮靓街区行动,打造花景大道10条,提升花漾街区15个、花田花海300公顷。(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6.推进东西山系人文绿道示范段、东湖绿道三期等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

  107.新改建绿道100公里、各类公园100个。(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8.推动绿色驿站进社区,让市民享有更多亲近自然的绿色空间。(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深化城市管理创新

  109.定期开展“城市体检”。(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10.创建100个精细化管理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11.完成60条道路箱柜美化。(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12.修复20万平方米人行道。(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13.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14.加快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拓展应用场景,强化“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115.深化推行路长制,畅通市民参与城市治理渠道。(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推动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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