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夯实粮食和能源安全基础,推进市、区政府储备粮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3.实施新一轮城市电网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建设“三特三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34.强化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235.强化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有效应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36.扎实推进保交楼等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237.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资源下沉,增强基层服务管理功能,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拓面提质,群策群力解决好社区助老托幼服务、环境整治等民生关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238.深化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武汉因你而荣”文明实践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39.高标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240.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4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立根铸魂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武汉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坚持把为民服务镌刻心中
2.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坚持工作向为民聚焦,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服务向便民提升,力行简政之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3.坚持财力向利民倾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今年市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一律压减10%、项目支出平均压减30%,把有限资金更多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4.优化市民服务热线。(责任单位: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三)坚持将依法行政推向深入
5.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坚持让担当实干蔚然成风
6.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斗争精神迎接挑战,以快干实干出彩出新。突出创新抓落实,以市场意识、法治思维、数字理念引领治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政府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强化统筹抓落实,推动工作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清单化管理。紧盯质效抓落实,严格精准精细精湛标准,提升专业素养、锤炼严实作风,一抓到底,善作善成。(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五)坚持用正风肃纪永葆本色
7.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精文简会,统筹规范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不搞一刀切、层层加码。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民生实事
(一)完善养老服务
1.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服务点)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