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关爱少年儿童
4.建设武汉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5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为13个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配置专业社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建设青少年寒暑假社区托管室200个。(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开展“12355关注成长”青少年公益活动100场。(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为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开展12天运动技能培训,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30天免费游泳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增加学位供给
9.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新增学位1.2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新增学位3.3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帮扶就业创业
11.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新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50个以上,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培训大学生等青年创业者10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为家庭困难的武汉地区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济困助残
15.同一供养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实行统一供养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无障碍改造26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关爱服务职工
17.维护、新建80家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8.组织100万人次以上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住房保障
19.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间)。(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万套。(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1.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60个。(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
22.为全市孕妇提供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800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4.新增急救站10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九)治理城市渍水
25.全面整治易渍水点19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新改扩建外排泵站5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武汉城建集团)
27.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8.疏捞维护排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便利市民出行
29.新改扩建公交场站10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
30.提升慢行交通设施146公里。(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1.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2.优化调整30个精细化路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3.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12万个、充电桩6万个。(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城建集团)
34.修复人行道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增加绿色休憩空间
35.建设城市公园17个、郊野公园3个、口袋公园80个。(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6.建设绿道100公里、林荫路100公里。(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7.打造花景大道10条,提升花漾街区15个、花田花海300公顷。建设小微湿地10处。(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8.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绿化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