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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平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平江县统计局

  平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9511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47574人相比,增加3538人,增长0.3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298363户,集体户8268户,家庭户人口为897556人,集体户人口为535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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