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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桃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全县人口情况

  桃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桃源县统计局

  桃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桃源县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普查现场登记、比对复查和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809220人,占全市总常住人口的15.33%,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上升0.38个百分点;与2010年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53662人相比,减少44442人,下降5.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303968户,集体户4767户,家庭户人口为779826人,集体户人口为293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9人。

  三、城乡人口[5]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46040人,占42.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63180人,占57.24%。与2010年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8831人,乡村人口减少16297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14个百分点。

  四、乡镇、街道人口[6]

  29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街道有4个,分别为漳江街道、浔阳街道、漆河镇、陬市镇;3万人到5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3个,分别为热市镇、三阳港镇、青林回维乡;2万人到3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9个,分别为桃花源、茶庵铺镇、沙坪镇、木塘垸镇、理公港镇、架桥镇、枫树维回乡、夷望溪镇、龙潭镇;1万人到2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3个,分别为双溪口镇、郑家驿镇、马鬃岭镇、九溪镇、观音寺镇、盘塘镇、黄石镇、剪市镇、佘家坪镇、杨溪桥镇、泥窝潭乡、西安镇、牛车河镇。

  表1-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单位名称

人口数

比重

全 县

809220

100.0

漳江街道

92193

11.4

浔阳街道

80088

9.9

陬市镇

52576

6.5

盘塘镇

16736

2.1

热市镇

35461

4.4

黄石镇

16062

2.0

漆河镇

59721

7.4

理公港镇

23988

3.0

观音寺镇

17158

2.1

龙潭镇

21046

2.6

三阳港镇

31266

3.9

剪市镇

15867

2.0

茶庵铺镇

29351

3.6

西安镇

11455

1.4

沙坪镇

25035

3.1

架桥镇

23649

2.9

马鬃岭镇

18882

2.3

夷望溪镇

22358

2.8

双溪口镇

19588

2.4

九溪镇

17202

2.1

牛车河镇

10267

1.3

杨溪桥镇

12884

1.6

郑家驿镇

19486

2.4

木塘垸镇

24980

3.1

佘家坪乡

15047

1.8

青林回维乡

31026

3.8

枫树维回乡

23536

2.9

泥窝潭乡

12416

1.5

桃花源镇

29896

3.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为最终核实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按照行政区划归属,桃源县常住人口包含桃花源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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