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房县统计局
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县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为369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0991人相比,减少21215人,下降5.43%,年平均下降率为0.56%。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9754户,集体户3485户,家庭户人口为347586人,集体户人口为221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1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191人,占51.97 %;女性人口为177585人,占48.0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31个百分点。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68213人,占18.45%;15-59岁人口为214910人,占58.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86653人,占23.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2933人,占17.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4.4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0.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5.68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4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4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3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27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41人上升为643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435人上升为131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03人下降为344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248人上升为3590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8.6年上升至8.6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896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648人,文盲率[6]由12.68 % 下降为2.97 %, 下降了9.71个百分点。
五、城乡[7]人口和流动人口[8]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47万人,占 44.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51万人,占55.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5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6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11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3205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 3811 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69394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9824 人,上升119.30 %。
指标解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71770人,16-59岁人口为211353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