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保 靖 县 统 计 局
保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任务。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普查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试点,培训普查业务,推进普查宣传,全面完成了户口整顿、区划绘图、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处理等环节工作任务。
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人普坚持依法普查,依规执行普查方案,强化质量控制,普查过程严谨规范,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常住人口[3]。 保靖县常住人口总数为238792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278169人相比,减少39377人,下降14.15%。全县12个乡镇中,人口超过4万人的有1个,为迁陵镇;人口超过2万人不到4万的乡镇有2个,分别为毛沟镇、清水坪镇;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乡镇有5个,分别为阳朝乡、复兴镇 、水田河镇 、吕洞山镇、葫芦镇;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有4个,为长潭河乡、比耳镇、普戎镇、碗米坡镇。
表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
2020年 | |||
全 县 | 238792 | 100 | |
普戎镇 | 6810 | 2.85 | |
复兴镇 | 16642 | 6.97 | |
迁陵镇 | 99630 | 41.72 | |
清水坪镇 | 22064 | 9.24 | |
比耳镇 | 6924 | 2.90 | |
毛沟镇 | 24662 | 10.33 | |
水田河镇 | 11753 | 4.92 | |
葫芦镇 | 10545 | 4.42 | |
碗米坡镇 | 6486 | 2.72 | |
吕洞山镇 | 10951 | 4.59 | |
阳朝乡 | 13954 | 5.84 | |
长潭河乡 | 8371 | 3.51 |
(二)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2100人,占17.63%;少数民族人口为196692人,占 82.37%。其中,土家族人口为144100人,占60.35%,苗族人口为51106人,占21.4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提升0.67个百分点,其中土家族人口占比提升0.90个百分点、苗族人口占比下降0.23个百分点。
(三)户别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77837户,集体户1889 户,家庭户人口为220620人,集体户人口为1817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05人。
(四)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4282人,占52.05%;女性人口为114510人,占47.9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7.87上升为1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