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1]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845588人。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043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153人,增长14.20%,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2] 248954户,集体户6235户,家庭户人口为810519人,集体户人口为350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减少0.2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5155人,占50.28%;女性人口为420433人,占49.7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1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4392人,占25.35%;15-59岁人口为471942人,占55.8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9254人,占18.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1785人,占13.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2个百分点[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5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5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8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28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56人上升为69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584人上升为206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8003人下降为404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218人上升为2281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3年上升至9.88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1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927人,文盲率[5]由2.17%下降为0.85%,下降1.32 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9057人,占50.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16531人,占49.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7290人,乡村人口减少6213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39个百分点。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部分数据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辉县市第七次全国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辉县市统计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