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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8.83年。

  表6 各乡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县区 2020年
全 县 8.83
都阳路街道 11.52
青龙镇 8.96
祖山镇 8.23
木头凳镇 8.21
双山子镇 8.5
马圈子镇 8.35
肖营子镇 8.29
大巫岚镇 8.25
土门子镇 8.34
八道河镇 8.53
隔河头镇 8.29
娄杖子镇 8.25
凤凰山乡 7.68
龙王庙乡 8.25
三星口乡 8.39
干沟乡 8.41
大石岭乡 8.54
官场乡 8.33
茨榆山乡 8.44
平方子乡 7.98
安子岭乡 7.89
朱杖子乡 8.06
草碾乡 8.31
七道河乡 8.28
三拨子乡 8.41
凉水河乡 8.07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15人,文盲率[5]由2.22%下降为1.95%,下降0.27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5890人,占31.5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5248人,占68.4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普查登记时点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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