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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合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合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五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38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5108.91公顷(82.66万亩)。其中,水田41419.8公顷(62.13万亩),占全县耕地75.16%;旱地13689.11公顷(20.53万亩),占全县耕地24.84%。大桥镇、九支镇、荔江镇等3个镇街耕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县耕地的10.32%、9.61%、7.0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79.65公顷(0.4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5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82.36公顷(4.4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4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4847.24公顷(52.2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3.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224公顷(19.8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4.0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775.66公顷(5.6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85%。

  二、种植园用地8362.17公顷(12.54万亩)。其中,果园7983.02公顷(11.97万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95.46%;茶园54.90公顷(0.08万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0.66%;其他园地324.25公顷(0.49万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3.88%。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荔江镇和真龙镇,共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34.09%。

  三、林地135135.8公顷(202.7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5269.63公顷(112.90万亩),占全县林地55.70%;竹林地55165.68公顷(82.75万亩),占全县林地40.82%;灌木林地298.84公顷(0.45万亩),占全县林地0.22%;其他林地4401.65公顷(6.60万亩),占全县林地3.26%。林地主要分布在福宝镇、先滩镇、九支镇,分别占全县林地的27.87%、17.19%、9.73%。

  四、草地155.33公顷(0.23万亩)。其他草地155.33公顷(0.23万亩)。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石龙镇,占全县其他草地的11.65%。

  五、湿地553.93公顷(0.8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内陆滩涂553.93公顷(0.83万亩),占全县地类总面积0.23%;湿地主要分布在望龙镇、神臂城镇,分别占全县湿地的17.04%、16.5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781.68公顷(23.6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385.05公顷(3.58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11%;村庄用地13275.49公顷(19.91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12%;采矿用地106.84公顷(0.16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3公顷(0.02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

  七、交通运输用地4082.18顷(6.12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430.85公顷(2.14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35.05%;农村道路2644.18公顷(3.97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64.77%;港口码头用地7.15公顷(0.01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0.1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412.30公顷(15.6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830.70公顷(10.25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5.60%;水库水面666.83公顷(1.00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1%;坑塘水面2784.17公顷(4.18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74%;沟渠35.53公顷(0.05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4%;水工建筑用地95.07公顷(0.14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1%。大桥镇、白米镇水域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1.50%、9.4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合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江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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