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加快城市更新提升。推动老城提质,改造提升鼓楼片区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阿依路、河堡片区至滨江路、浅水湾至滨江路至香江豪园小区、两江假日酒店至郁江二桥、天外天至南门洞等道路改造升级,改造整治观音岩隧道、学坝隧道等关键节点,更新提升城区雨污供水管网。推动新城提速,全面竣工新城骨干道路,接续推进“双创”孵化平台、新城河道整治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新城体育中心二期、新城综合交通枢纽站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房地产项目投资20亿元以上。推动景城提韵,启动实施高铁片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主干道路、路网及配套设施、水系治理和九黎城至徐家坝滨江路等重点项目,加快蚩尤九黎城景区升级改造和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建成投用蚩尤九黎文化区,提档升级九黎非遗文化街,实现九黎宫苗族文化陈列馆对外开放。
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启动城市路桥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龙洞湾公园、乌江东路健身休闲步道建设,增设一批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维护良好市容市貌,加快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效治理城市违法建筑、车辆乱停乱靠、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开展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化“大城三管”,积极建设智慧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强化数字城管运用。
深化产城景融合发展。把城市作为景区来规划建设,将好山好水好风光好文化融入城镇和景区建设之中,推进园区、城区、景区“三区融合”,建设“产城景一体、山水林共生、居业游相宜”的高品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做特做强一批重点集镇,提级扩能集镇基础设施,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有序实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示范PPP项目系列子项目,推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体系、基础设施、要素配置深度融合,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五)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注重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林长制、河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扎实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各类营造林14万亩。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开展“绿盾”监督检查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实施交通、扬尘、工业、生活污染控制行动,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54天以上。持续深化落实市级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扎实创建郁江市级示范河流和“最美河湖”,确保乌江郁江水质达到或优于市级考核要求、次级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6.5%、85.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级下达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鼓励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倡导绿色消费,强化绿色创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六)接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数字化变革,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构建多跨协同工作机制,融入高速泛在网络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商业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字化改革向财税金融等领域延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企改革提效增能行动,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开展国企“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专项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税征管制度,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兜牢“三保”底线。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接续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交易。
积蓄更多创新动能。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入库10家科技型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众创空间或产业研究院,申报实施10个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高水平人才集聚计划,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持续实施“科技人员兴园兴企兴乡村”行动。厚植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科普力度,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营造全民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全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改革举措,持续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加快建设水电气讯等“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实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开展民营企业“龙头引领”行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规定和做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问题化解交办和服务满意度反馈整改等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