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下大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深入推进主要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65%以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营造林266万亩、树种结构调整6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980平方公里。持续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
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县级试点工作,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深化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加快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县建设。创新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实现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推动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大力提高煤矿智能化采掘水平,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对危急险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实施避险搬迁。
守牢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底线。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系统解决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县级化债试点。做好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持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严禁地方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举债。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加快省农信社改革,支持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一楼一策”分类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用好保交楼专项资金,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止房地产风险向金融、社会等领域传导。
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完善政府定期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长效机制,深化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重大政治敏感事件、暴恐案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
(八)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大力促进居民增收。深入实施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足额精准发放。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就业总体稳定。落实落细稳岗拓岗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扩大省属国企招录规模,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全方位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保障药品、医疗设备供应,提高医疗物资储备规模,提升救治能力,全力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见医、见药、见干部,确保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争取新增获批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工建设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建设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黔医人才计划”培训骨干人才300人,持续开展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各市(州)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全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8%、15%。积极增加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提质改造标准化养老机构20个,打造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3个。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5万套(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