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攻重大项目建设,积蓄增长后劲。坚持项目为王,全力以赴抓项目,加大项目争取和推进力度,切实增加有效投入,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狠抓争资立项。以项目为工作载体,深入研究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各类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每个主要经济部门至少要谋划5个以上重大项目,全年争取谋划产业关联度高、投资力度大的重点项目150个以上,谋划项目库动态投资达200亿元以上。坚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准备金制度,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精准对标政策导向走向投向,把对上争取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力争2022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补助3.5亿元以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亿元以上。
狠抓项目推动。全面落实处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项目专班推进机制,制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交通、水利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崇左至爱店高速公路、上思经宁明至峒中高速、G219沿边国道(宁明段)北山至旺英段二级公路、崇左至凭祥城际铁路、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全力加快凭祥经宁明至东兴沿边高速公路、城区明江河道治理工程、宁明县大剧院、宁明县跨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狠抓要素保障。加快项目用地用林报批工作进度,主动争取项目用地用林指标,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保障。全力做好征地拆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进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大力实施“旱改水”“增减挂”等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民营、社会资本参与,用好用活PPP模式,构建多元投融资模式。
(七)深入推进建管结合,塑造城市品质。坚持城镇化优先发展,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大力提升城市公共设施供给水平和服务效率,提高城市对人口、产业的集聚能力,实现城镇大变目标,把宁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美丽的家园。
抓好综合开发。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实施驮龙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争取列入年度自治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重点推动花山温泉小镇建设,确保温泉小镇第一批项目于6月底前竣工。加快江滨新城开发建设,提高江滨江景品质。加快碧桂园片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抓好片区内香榭里(二期)和骆越国际大酒店建设,构建以高端住宅、商业、旅游、产业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发展格局。
打造新型乡镇。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谋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创建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完善爱店镇区路网,打通镇区连接那呼的通道,谋划建设爱店货场及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拉开镇区框架,提升城镇品位,将爱店镇打造成全区、全市口岸经济重镇。依托崇爱高速公路和南凭高铁,谋划建设亭亮至宁明产业大道、旅游大道,抓好亭亮生猪养殖基地、骨料加工、坚果基地等项目建设,将亭亮镇打造成为宁明产业强镇。积极盘活城中镇、明江镇、海渊镇、桐棉镇、那堪镇、寨安乡、北江乡、东安乡、板棍乡、那楠乡、峙浪乡等项目建设闲置用地,在闲置土地资源开发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空间置换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闲置土地和土地置换平台,推动闲置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有序开发和盘活利用。
强化城市管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对主城区各行业进行划行归市经营管理,依法推进“十乱”整治、“八小”行业整治。强化物业监管,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规划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场等功能性项目,力争年内新增停车位1000个以上,解决主干道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巩固广西文明城市成果,积极创建广西卫生城市。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改革创新,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农业农村、供销等领域改革,全方位释放发展活力。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县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爱我崇左APP等线上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审批无缝衔接,让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规范市场运行、畅通市场循环,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做好金融财税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不必要开支。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测机制,科学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税增收。深化政银企互动合作,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好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深化融资结构改革,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九)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严守生态红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继续抓好污染防治。抓好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扬尘治理等工作。持续推进水、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工业废气、废水排放管控,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地表水水质达标,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狠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抓好生态修复保护。坚持把林业作为生态建设主体,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国有林场经营与管护,强化生态修复,加大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执法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河湖管护。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力维护山清水秀生态美的自然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