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旧城镇改造力度。加快“三旧”改造政策编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抓好石湾镇中岗村、园洲镇桔龙村旧村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推动城市扩容提质驶入快车道,抓好上竹径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富华花园等2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善道路改造、环保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城市管理向镇街和乡村延伸。以省“一网统管”“粤治慧”基础平台为依托,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拓展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特色产业发展为抓手,不断激发农业农村活力,推动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富裕、农民增收。
加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力守好“米袋子”、护好“菜篮子”。加强耕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2万亩,大力推进拆旧复垦,抓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做好垦造水田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坚持以产业为引领,聚焦短板,擦亮品牌,联农带农惠农,把资本的增值、项目的效益更多留在乡村,让农民有更多机会在家门口就业致富。全力支持粤民投、檀悦·象头山大朵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乡村振兴项目加快建设。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南药、茶叶、丝苗米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黄羽鸡等产业集群。以柏塘镇三产融合示范镇创建为抓手,培育做强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三产融合”新业态。
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深入推进“环罗浮山”“东江画廊”“百里茶香”等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启动“东纵精神”“五谷丰登”两条示范带建设,努力将示范带打造成为“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广东乡村振兴范例。分类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力争年底前所有圩镇达到宜居标准,并打造4个示范圩镇。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80%的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大力实施农村道路、集中供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化驻镇帮镇扶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突出抓好示范带“三变改革”试点村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宅基地管理、农房报建制度。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乡村工匠”“农村电商”“高素质农民”。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与黔西南州兴仁市东西部协作工作。
五、坚持优服务、增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
牢牢盯紧政务服务、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市场的力量激发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提升年”行动,致力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申办市场主体“秒批智办”,探索水电气联办通办,大力推广“交房即发证”,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坚持数字赋能,推进5G+政务智慧大厅及镇(街)“两中心”一体化建设,加快实现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建“无证明城市”。
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做好惠企利企政策汇编,创新拓展“惠企助企”服务举措,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企业技术改造、企业稳岗留工、品牌创建等方面优惠政策的申报流程,做到政策精准推送、精准兑现,逐步实现“免申即享”。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常态化开展企业“直通车”活动。
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国资重组、国企改革,加快县水务、村级经济联盟等国有企业组建工作,笃定心志做大国有资本,力争到今年底国资规模达到120亿元。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理顺国资监管职能,发挥好国有企业“顶梁柱”“压舱石”“打头仗”的作用。
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丰富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蕴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释放更多发展新红利。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走稳走实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好项目准入关,突出科技高度、能耗限度等标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一批“绿色园区”。加快重点电网、光伏和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从严打击露天非法焚烧等行为;动态清零“散乱污”企业,分类推进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东江、沙河等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和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强化固废治理,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全面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