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陕西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继续加强机构和人员素质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每个林业站有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机动交通工具和必要的通讯、办公设备,完成基层林业站职工岗位培训。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搞好国有林区、道路、安全饮水和用电保障,改善国有林区职工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林区。
第五节 生态安全建设
1、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一旦外来有害生物侵入,做到及早发现,立即消灭。
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5%、种苗产地检疫率98%以上。
2、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效地预防、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与卫生、农牧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等单位驯养繁殖的防疫措施进行检查,严防珍稀濒危动物感染。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工作。
3、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修建重点林区消防通道、建立林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装备、信息系统建设及宣传培训。建立森林防火监控监测系统,设立监控中心,在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建设布设5个监控点,实时监测森林火警火情动态,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问题。
4、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古树名木作为“活文物”、“活古董”,是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经济、历史文化、社会和遗传学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意义确实重大。加大保护力度和保护资金的投入,部分名木古树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应投入适当资金进行保护,要把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古树名木的所有人和单位,要每年进行登记检查,并给予一定的保护管理经费,发现贩卖、流失和损害的要给予严厉地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林地农药使用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使用推广生物农药、引诱剂使用力度。
第六节 加强林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国有林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搞好国有林区、道路、安全饮水和用电保障,改善国有林区职工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林区,新建国有林区森林管护站点2个、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2、加强林木种苗体系建设
以《陕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全面推进林木良种的选育审(认)定工作,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我县国有红星林场苗圃,有效保护核桃、红枣、中槐、刺槐等种质资源。
第七节 加强林业法制建设
1、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林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改善执法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装备执法记录仪、证据采集仪等执法设备,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机动作战、快速反应和侦查破案能力。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2、提升林业执法能力
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抓好综合执法示范点,全面开展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追究范围、追究形式以及责任划分标准,并加大对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预防重大执法违法案件发生。加强执法监督,坚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建设,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3、加强林业普法教育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抓好向社会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积极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环境。